(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一章三韵十二句)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意彼刑法,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所谓代刑,以道去杀。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