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音: fèn fēn

    部首:

    笔画:4画

    五笔:

    【基本释义】分 fēn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俷g )。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辨别:区分。分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合总 分 fèn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合总 笔画数:4; 部首:刀; 笔顺编号:3453
  • 拼音: háo

    部首:

    笔画:11画

    五笔:

    【基本释义】毫háo细长而尖的毛:毫毛。毫发(f?)。毫末(喻极微小的数量或部分)。丝毫。指毛笔:挥毫。毫素。中国的秤或戥子上的提绳:头毫。二毫。中国市制计量单位,十毫等于一厘(长度、地积、重量单位);一百平方毫等于一平方厘(面积单位)。方言,货币单位,角、毛。数量极少,一点儿(限用于否定式):毫不费力。毫无二致。与某一物理量的单位连用时,表示该量的千分之一:毫米(公制长度单位,“米”的千分之一。)笔画数:11;部首:毛;笔顺编号:41251453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