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诗经》

    《诗经》 - 大明 【先秦】 【诗】 佚名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

  • 国学名著《诗经》

    《诗经》 - 黍苗 【先秦】 【诗】 佚名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悠悠南行,召伯劳之。我任我辇,我车我牛。我行既集,盖云归哉。我徒我御,我师我旅。我行既集,盖云归处。肃肃谢功,召伯营之。烈烈征师,召伯成之。原隰既平,泉流既清。召伯有成,王心则宁。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自和次前韵 【唐朝】 【诗】 陆龟蒙

    命既时相背,才非世所容。著书粮易绝,多病药难供。梦为怀山数,愁因戒酒浓。鸟媒呈不一,鱼寨下仍重。晚桁蓑兼褐,晴檐织带舂。著签分水味,标石认田封。此地家三户,何人禄万钟。草堂聊当贵,金穴任轻农。把钓竿初冷,题诗笔未慵。莫忧寒事晚,江上少严冬。

  • 国学名著《墨子》

    《墨子》 - 36章 非命(中) 【先秦】 【文】 墨子,墨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忘。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

  • 国学名著《墨子》

    《墨子》 - 35章 非命(上) 【先秦】 【文】 墨子,墨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上以说王公大人,下以(马+且)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

  • 国学名著《棠阴比事》

    《棠阴比事》 - 蒋常觇妪 【宋朝】 【文】 桂万荣

    唐板桥店主张逖妻归宁,有王卫杨正等投店宿,五更早发。夜有人以王卫刀杀逖,其刀仍入鞘中,正等不知觉。至明,店人执正等,援其刀,血甚狼藉,收讯之,遂自诬伏。上疑之,差蒋常覆推,到则悉追店人十五以上,既集,为人数不足,且放去,只留一妪。日晚放去,令典狱者密觇之。云:有人共语即记之。明日复尔。如是三日,并是此人,常乃追集男女三百余人,就令唤出与妪语者问之,具服。乃是与逖妻有奸而杀之。

  • 国学名著《论衡》

    《论衡》 - 卷二·命义篇 【汉朝】 【文】 王充

    墨家之论,以为人死无命;儒家之议,以为人死有命。言有命者,见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言无命者,闻历阳之都,一宿沉而为湖;秦将白起坑赵降卒於长平之下,四十万众,同时皆死;春秋之时,败绩之军,死者蔽草,尸且万数;饥馑之岁,饿者满道;温气疫疬,千户灭门,如必有命,何其秦、齐同也?言有命者曰:夫天下之大,人民之众,一历阳之都,一长平之坑,同命俱死,未可怪也。命当溺死,故相聚於历阳;命当压死,故相积於长平。犹高祖初起,相工入丰、沛之邦,多封侯之人矣,未必老少男女俱贵而有相也,卓砾时见,往往皆然。而历…

  • 国学名著《孟子》

    《孟子》 - 万章章句上·第八节 【先秦】 【文】 孟子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 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于卫主颜雠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孔子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阨,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

  • 国学名著《墨子》

    《墨子》 - 37章 非命(下) 【先秦】 【文】 墨子,墨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则必可而不先立仪而言。若不先立仪而言,譬之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为虽有朝夕之辩,必将终未可得而从定也,是故言有三法。 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请;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此谓三法也。 故昔者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务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之人而教之为善。”是故出政施教,赏善罚暴。且以为若此,则天下之乱也,将属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将属可得而定也。若以为不然,…

  • 国学名著《论衡》

    《论衡》 - 卷一·命禄篇 【汉朝】 【文】 王充

    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故命贵从贱地自达,命贱从富位自危。故夫富贵若有神助,贫贱若有鬼祸。命贵之人,俱学独达,并仕独迁;命富之人,俱求独得,并为独成。贫贱反此,难达,难迁,难得,难成;获过受罪,疾病亡遗,失其富贵,贫贱矣。是故才高行厚,未必保其必富贵;智寡德薄,未可信其必贫贱。或时才高行厚,命恶,废而不进;知寡德薄,命善,兴而超逾。故夫…

  • 国学名著《棠阴比事》

    《棠阴比事》 - 崇龟认刀 【宋朝】 【文】 桂万荣

    唐刘崇龟镇南海,有富商子泊船江边,有岸上高门家一妙姬,殊不避人,少年挑之,曰:昏黄当到宅。亦无难色。是夕果启扉待之,少年未至,有盗入欲行窃,姬不知,即就之。盗谓见执,以刀刺之,遗刀而逃。少年后至,践其血仆地,扪之见死者,急出解维而去。明日其家随血迹至江岸,岸主人云:夜有某客船径发去。官差人追到,拷掠备至,具实吐之,惟不招杀人。以刀视之,乃屠家物。府主下令曰:某日演武,合境庖丁集球场宰杀。既集,复…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满江红 【宋朝】 【词】 晁端礼

    五两风轻,移舟向、斜阳岛外。最好是、潇湘烟景,自然心会。倒影芙蓉明镜底,更折花嗅蕊西风里。待问君、明日向何州,东南指。人生事,谁如意。剩拚取,尊前醉。想升沉有命,去来非己。菊老松深三径在,田园已有归来计。问甚时、重此望归舟,远相对。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西江月 【宋朝】 【词】 朱敦儒

    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不须计较苦劳心。万事原来有命。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片时欢笑且相亲。明日阴晴未定。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满江红(癸亥九日) 【宋朝】 【词】 丘崈

    平楚苍然,烟霭外、飞鸿冥灭。身老矣、登临感慨,几时当彻。痛饮从教吹帽落,悲歌莫击壶边缺。算人生、任运复何为,伤情切。功名事,休谩说。渠有命,谁工拙。且随宜斗健,强酬佳节。九月从今知几度,试看镜里头如雪。向醉中、赢取万缘空,真蝉脱。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望江南 【宋朝】 【词】 戴复古

    石屏老,悔不住山林。注定一生知有命,老来万事付无心。巧语不如喑。贫亦乐,莫负好光阴。但愿有头生白发,何忧无地觅黄金。遇酒且须斟。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鹧鸪天(寿康教) 【宋朝】 【词】 刘辰翁

    白发平津起褎然。燕飞定远望生还。世间最有团栾乐,又是平平过一年。银信近,玉鞭先。东来西去爵衔鳣。人生有命迟迟好,且喜称觞寿母前。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 【唐朝】 【诗】 李元纮

    硕儒延凤沼,金马被鸿私。馔玉趋丹禁,笺花降紫墀。衔恩倾旨酒,鼓舞咏康时。暂觏群书缉,逾昭盛业丕。接筵欣有命,搦管愧无词。自惊一何幸,太阳还及葵。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送友入关 【唐朝】 【诗】 李端

    闻君帝城去,西望一沾巾。落日见秋草,暮年逢故人。非才长作客,有命懒谋身。近更婴衰疾,空思老汉滨。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赠文应上人 【唐朝】 【诗】 孟郊

    栖迟青山巅,高静身所便。不践有命草,但饮无声泉。斋性空转寂,学情深更专。经文开贝叶,衣制垂秋莲。厌此俗人群,暂来还却旋。

  • 国学名著《孟子》

    《孟子》 - 尽心章句上·第三节 【先秦】 【文】 孟子

    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