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眼 sú yǎn

    yǎn

    俗人短浅、拙劣的目光。唐˙杜甫˙丹青引:『途穷返遭俗眼白,世上未有如公贫。』西游记˙第三十六回:『今到荒山,奈何俗眼不识尊仪,与老爷邂逅相逢。』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风人诗四首 【唐朝】 【诗】 陆龟蒙

    十万全师出,遥知正忆君。一心如瑞麦,长作两岐分。旦日思双屦,明时愿早谐。丹青传四渎,难写是秋怀。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寄南城韦逸人 【唐朝】 【诗】 罗隐

    杜甫诗中韦曲花,至今无赖尚豪家。美人晓折露沾袖,公子醉时香满车。万里丹青传不得,二年风雨恨无涯。羡他南涧高眠客,春去春来任物华。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秋日有寄 【唐朝】 【诗】 罗隐

    丹青未合便回头,见尽人间事始休。只有百神朝宝镜,永无纤浪犯虚舟。曾临铁瓮虽分职,近得金陵亦偶游。东去西来人不会,上卿踪迹本玄洲。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金陵晚望 【唐朝】 【诗】 高蟾

    曾伴浮云归晚翠,犹陪落日泛秋声。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海棠 【唐朝】 【诗】 郑谷

    春风用意匀颜色,销得携觞与赋诗。秾丽最宜新著雨,娇饶全在欲开时。莫愁粉黛临窗懒,梁广丹青点笔迟。朝醉暮吟看不足,羡他蝴蝶宿深枝。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同年前虞部李郎中自长沙赴行在余以紫石砚赠之赋诗代书 【唐朝】 【诗】 韩偓

    斧柯新样胜珠玑,堪赞星郎染翰时。不向东垣修直疏,即须西掖草妍词。紫光称近丹青笔,声韵宜裁锦绣诗。蓬岛侍臣今放逐,羡君回去逼龙墀。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即席 【唐朝】 【诗】 吴融

    竹引丝随袅翠楼,满筵惊动玉关秋。何人借与丹青笔,画取当时八字愁。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题惠严寺 【唐朝】 【诗】 崔庸

    人莫嫌山小,僧还爱寺灵。殿高神气力,龙活客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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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诗》 - 春秋战国门·陈轸 【唐朝】 【诗】 周昙

    丹青徒有逞喧哗,有足由来不是蛇。杀将破军为柱国,君今官极更何加。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前汉门·毛延寿 【唐朝】 【诗】 周昙

    不拔金钗赂汉臣,徒嗟玉艳委胡尘。能知货贿移妍丑,岂独丹青画美人。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题鹰猎兔画 【唐朝】 【诗】 和凝

    虽是丹青物,沈吟亦可伤。君夸鹰眼疾,我悯兔心忙。岂动骚人兴,惟增猎客狂。鲛绡百馀尺,争及制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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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诗》 - 题牡丹 【唐朝】 【诗】 卢士衡

    万叶红绡剪尽春,丹青任写不如真。风光九十无多日,难惜尊前折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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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诗》 - 重台莲 【唐朝】 【诗】 李建勋

    斜倚秋风绝比伦,千英和露染难匀。自为祥瑞生南国,谁把丹青寄北人。明月几宵同绿水,牡丹无路出红尘。怜伊不算多时立,赢得馨香暗上身。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投赠福建路罗中丞 【唐朝】 【诗】 陈陶

    越艳新谣不厌听,楼船高卧静南溟。未闻建水窥龙剑,应喜家山接女星。三捷楷模光典策,一生封爵笑丹青。皇恩几日西归去,玉树扶疏正满庭。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题张道隐太山祠画龙 【唐朝】 【诗】 蒋贻恭

    世人空解竞丹青,惟子通玄得墨灵。应有鬼神看下笔,岂无风雨助成形。威疑喷浪归沧海,势欲拏云上杳冥。静闭绿堂深夜后,晓来帘幕似闻腥。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江边秋夕 【唐朝】 【诗】 谭用之

    千钟紫酒荐菖蒲,松岛兰舟潋滟居。曲内橘香江客笛,字中岚气岳僧书。吟期汗漫驱金虎,坐约丹青跨玉鱼。七色花虬一声鹤,几时乘兴上清虚。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湘江 【唐朝】 【诗】 黄文

    潇湘江头三月春,柳条弄日摇黄金。鹧鸪一声在何许,黄陵庙前烟霭深。丹青欲画无好手,稳提玉勒沈吟久。马蹄不为行客留,心挂长林屡回首。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题童氏画 【唐朝】 【诗】 佚名

    林下材华虽可尚,笔端人物更清妍。如何不出深闺里,能以丹青写外边。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写真寄夫 【唐朝】 【诗】 薛媛

    欲下丹青笔,先拈宝镜寒。已经颜索寞,渐觉鬓凋残。泪眼描将易,愁肠写出难。恐君浑忘却,时展画图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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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