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金史》

    《金史》 - 第二十五 【元朝】 【文】 脱脱

    ○纥石烈志宁 仆散忠义 徒单合喜 纥石烈志宁,本名撒曷辇,上京胡塔安人。自五代祖太尉韩赤以来,与国家世为甥舅。父撒八,海陵时赐名怀忠,为泰州路颜河世袭谋克,转猛安,尝为东平尹、开远军节度使。志宁沉毅有大略,娶梁王宗弼女永安县主,宗弼于诸婿中最爱之。皇统间,为护卫。海陵以为右宣徽使,出为汾阳军节度使,入为兵部尚书,改左宣徽使、都点检,迁枢密副使,开封尹。 契丹撒八反,枢密使仆散忽土、北京留守萧赜、西京留守萧怀忠皆以征讨无功,坐诛。于是,志宁为北面副统,与都统白彦敬,以北京、临潢、泰州三路军讨之。……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列传·隗嚣公孙述列传 【南北朝】 【文】 范晔

    隗嚣 公孙述 隗嚣字季孟,天水成纪人也。少仕州郡。王莽国师刘歆引嚣为士。歆死,嚣归乡里。季父崔,素豪侠,能得众。 闻更始立而莽兵连败, 于是乃与兄义及上BD6A人杨广、冀人周宗谋起兵应汉。嚣止之曰:“夫兵,凶事也。宗族何辜!”崔不听,遂聚众数千人,攻平襄,杀莽镇戎大尹,崔、广等以为举事宜立主以一众心,咸谓嚣素有名,好经书,遂共推为上将军。嚣辞让不得已,曰:“诸父众贤不量小子。必能用嚣言者,乃敢从命。”众皆曰“诺”。 嚣既立,遣使聘请平陵人方望,以为军师。望至,说嚣曰:“足下欲承天顺民,辅汉而起,…

  • 国学名著《十七史百将传》

    《十七史百将传》 - 卷三 【文】 张预

    前汉陈汤陈汤,字子公,山阳瑕丘人也。少好书,博达善属文。家贫__无节,不为州里所称。后以荐为郎,数求使外国。久之,迁西域副校尉,与甘延寿俱出。先是,宣帝时匈奴_乱,五单于争立。呼韩邪单于与郅支单于俱遣子入侍,汉两受之。后呼韩邪单于身入朝见,郅支以为呼韩邪破弱降汉,不能自还,即西收右地。会汉发兵送呼韩邪单于,郅支由是遂西破呼偈、坚昆、丁令,兼三国而都之。怨汉拥护呼韩邪而不助己,困辱汉使者江_使等…

  • 国学名著《徐霞客游记》

    《徐霞客游记》 - 粤西游日记三十五 【明朝】 【文】 徐弘祖

    十八日天色晴霁甚。早饭龙隐。僧净庵引,由山北登蚺蛇洞,借宿二人偕行。既下,再饭龙隐,偕二人循南山北西行二里,穿山腋南出,又循山南西行一里余,过龙潭。又西一里,渡北流小溪,南入张丹霞墓洞。遂东北五里,还饭于香山寺。复令一人肩卧具,随由西门入,北门出,渡龙江,北循会仙山西麓行一里,东上山又一里,游雪花洞。又里余,登山顶。是晚宿雪花洞。其人辞去,约明日来。 十九日五更闻雨声,迨晓而止。候肩行李者不至,又独行探〔深〕井〔岩〕,又从书生鲍心赤从雪花东坳下,游百子岩。仍上雪花寺饭。有出下卧云阁僧至,因乞其导…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六十二 女仙七 【宋朝】 【文】 李昉

    鲁妙典 谌母 盱母 杜兰香白水素女 蔡女仙 蓬球 紫云观女道士 秦时妇人 何二娘鲁妙典鲁妙典者,九嶷山女官也。生即敏慧高洁,不食荤饮酒。十余岁,即谓其母曰:“旦夕闻食物臭浊,往往鼻脑疼痛,愿求不食。”举家怜之。复知服气饵药之法。居十年,常悒悒不乐。因谓母曰:“人之上寿,不过百二十年,哀乐日以相害;况女子之身,岂可复埋没贞性,混于凡俗乎?”有麓床道士过之,授以大洞《黄庭经》,谓曰:“《黄庭经》,扶桑大帝君宫中金书,诵咏万遍者,得为神仙;但在劳心不倦耳。《经》云:‘咏之万遍升三天,千灾已消百病痊。……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传·何武王嘉师丹传 【汉朝】 【文】 班固

    何武字君公,蜀郡郫县人也。宣帝时,天下和平,四夷宾服,神爵、五凤之间屡蒙瑞应。而益州刺史王襄使辩士王褒颂汉德,作《中和》、《乐职》、《宣布》诗三篇。武年十四五,与成都杨覆众等共习歌之。是时,宣帝循武帝故事,求通达茂异士,召见武等于宣室。上曰:“此盛德之事,吾何足以当之哉!”以褒为待诏,武等赐帛罢。 武诣博士受业,治《易》。以射策甲科为郎,与翟方进交志相友。光禄勋举四行,迁为鄠令,坐法免归。 武兄弟五人,皆为郡吏,郡县敬惮之。武弟显家有市籍,租常不入,县数负其课。市啬夫求商捕辱显家,显怒,欲以吏事…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54 【宋朝】 【文】 司马光

    【梁纪十】 上章阉茂,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中大通二年(庚戌,公元五三零年) 春,正月,己丑,魏益州刺史长孙寿、梁州刺史元俊等遣将击严始欣,斩之,萧玩等亦败死,失亡万馀人。 辛亥,魏东徐州城民吕文欣等杀刺史元大宾,据城反,魏遣都官尚书平城樊子鹄等讨之。二月,甲寅,斩文欣。 万俟丑奴侵扰关中,魏尔朱荣遣武卫将军贺拔岳讨之。岳私谓其兄胜曰:“丑奴,?敌也。今攻之不胜,固有罪;胜之,谗嫉将生。”胜曰:“然则奈何?”岳曰:“愿得尔朱氏一人为帅而佐之。”胜为之言于荣,荣悦,以尔朱天光为使持节、都督二雍、二……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六十二 妖怪四 【宋朝】 【文】 李昉

    长孙绎 韦虚心 裴镜微 李虞 武德县妇人 怀州民 武德县民 张司马 李适之 李林甫 杨慎矜 姜皎 晁良贞 李氏 张周封 王丰 房集 张寅 燕凤祥 王生 梁仲朋长孙绎长孙绎之亲曰郑使君,使君惟二子,甚爱之。子年十五,郑方典郡,常使苍头十余人给其役,夜中,苍头皆食,子独坐,忽闻户东有物行来,履地声甚重,每移步殷然。俄到户前,遂至床下。乃一铁小儿也,长三尺,至粗壮,朱目大口。谓使君子曰:“嘻!阿母呼,令吮乳来。”子惊叫,跳入户。苍头既见,遽报使君。使君命十余人,持棒击之,如击石。徐而下阶,望门南出。……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二十二 神仙二十二 【宋朝】 【文】 李昉

    罗公远 仆仆先生 蓝采和罗公远罗公远,本鄂州人也。刺史春设,观者倾郡。有一白衣人长丈余,貌甚异,随群众而至,门卫者皆怪之。俄有小童傍过,叱曰:“汝何故离本处,惊怖官司耶?不速去!”其人遂摄衣而走。吏乃擒小童至宴所,具白于刺史。刺史问其姓名。云:“姓罗,名公远,自幼好道术,适见守江龙上岸看,某趣令回。”刺史不信曰:“须令我见本形。”曰:“请俟后日。”至期,于水滨作一小坑,深才一尺,去岸丈余,引水入。刺史与郡人并看。逡巡,有鱼白色,长五六寸,随流而至,腾跃渐大,青烟如线,起自坎中。少顷,黑气满空,……

  • 国学名著《二刻拍案惊奇》

    《二刻拍案惊奇》 - 卷七 吕使者情媾宦家妻 吴大守义配儒门女 【明朝】 【文】 凌濛初

    词曰: 疏眉秀盼,向春风,还是宣和装束。贵气盈盈姿态巧,举止况非凡俗。宋宝宗姬,秦王幼女,曾嫁钦慈族。干戈横荡,事随天地翻覆。一笑邂遁相逢,劝人满饮,旋吹横竹。流落天涯俱是客,何必平生相熟?旧日荣华,如今憔悴,付与杯中?。兴亡休问,为伊且尽船玉。 这一首词名唤《念奴娇》,乃是宋朝使臣张孝纯在粘罕席上有所见之作。当时靖康之变,徽、钦被掳,不知多少帝女王孙被犬羊之类群驱北去,正是“内人红袖泣,王子白衣行”的时节。到得那里,谁管你是金枝玉叶?多被磨灭得可怜。有些颜色技艺的,才有豪门大家收做奴婢,又算…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78 【宋朝】 【文】 司马光

    【魏纪十】 起玄?敦?,尽瘀逢?滩,凡三年。 元皇帝下景元三年(壬午,公元二六二年) 秋,八月,乙酉,吴主立皇后朱氏,朱公主之女也。戊子,立子л为太子。 汉大将军姜维将出军,右车骑将军廖化曰:“兵不戢,必自焚,伯约之谓也。智不出敌而力少于寇,用之无厌,将何以存!”冬,十月,维入寇洮阳,邓艾与战于侯和,破之,维退住沓中。初,维以羁旅依汉,身受重任,兴兵累年,功绩不立。黄皓用事于中,与右大将军阎宇亲善,阴欲废维树宇。维知之,言于汉主曰:“皓奸巧专恣,将败国家,请杀之!”汉主曰:“皓趋走小臣耳,往董……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二 【文】 毕沅

    起重光作噩正月,尽玄黓阉茂十二月,凡二年。○太祖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建隆二年(辽应历十一年)春,正月,丙申朔,御崇元殿受朝,退,群臣诣皇太后宫门称贺。壬寅,幸新造船务观习水战。戊申,太仆少卿王承哲坐举官失实,责授殿中丞。己酉,帝御明德门观灯,宴从臣,南唐、吴越使皆与焉。壬子,商州鼠食苗,诏免其赋。周显德末,遣官度民田,多为民所诉。至是,帝谓宰臣曰:“度田本欲勤恤下民,近多邀功滋弊…

  • 国学名著《吴船录》

    《吴船录》 - 上卷 【文】 吴船录

    石湖居士以淳熙丁酉岁五月二十九日戊辰离成都。是日,泊舟小东郭合江亭下。合江者,岷江别派自永康离堆分入成都及彭、蜀诸郡合于此。以下新津,绿野平林,烟水清远,极似江南。亭之上曰芳华楼,前后植梅甚多。故事:腊月赏梅于此。管界巡检营在亭傍。每花开及三分,巡检司具申一两日开燕,监司预焉。蜀人入吴者,皆自此登舟。其西则万里桥。诸葛孔明送费祎使吴,曰:“万里之行,始于此。”后因以名桥。杜子美诗曰:“门泊东吴万…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一十七 鬼二 【宋朝】 【文】 李昉

    吴祥 周翁仲 田畴 文颖 王樊 秦巨伯 宗岱 郑奇 钟繇 夏侯玄 嵇康 倪彦思 沈季 糜竺 王弼 陈仙 胡熙 鲁肃吴 祥汉诸暨县吏吴祥者,惮役委顿。将投窜深山,行至一溪。日欲暮,见年少女子。采衣甚美,云:“我一身独居,又无乡里,唯有一孤妪,相去十余步耳。”祥闻甚悦,便既随去。行一里余。即至女家。家甚贫陋。为祥设食。至一更竟。闻一妪唤云:“张姑子。”女应曰:“诺。”祥问是谁,答云:“向所道孤妪也。”二人共寝至晓,鸡鸣祥去。二情相恋,女以紫巾赠祥,祥以布手巾报。行至昨夜所遇处,过溪,其夜水暴溢,深……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列传·党锢列传 【南北朝】 【文】 范晔

    刘淑 李膺 杜密 刘祐 魏朗 夏馥 宗慈 巴肃 范滂 尹勋 蔡衍 羊陟 张俭 岑晊 陈翔 孔昱 苑康 檀敷 刘儒 贾彪 何颙 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言嗜恶之本同,而迁染之涂异也。夫刻意则行不肆,牵物则其志流。是以圣人导人理性,裁抑宕佚,慎其所与,节其所偏,虽情品万区,质文异数,至于陶物振俗,其道一也。叔末浇讹,王道陵缺,而犹假仁以效己,凭义以济功。举中于理,则强梁褫气;片言违正,则厮台解情。盖前哲之遗尘,有足求者。 霸德既衰,狙诈萌起。强者以决胜为雄,弱者以诈劣受屈。至有画半策而绾万金…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二十三 报应二十二(冤报) 【宋朝】 【文】 李昉

    胡激 秦匡谋 韦判官 杨收宋柔 王表 乾宁宰相胡 激唐胡激者,前岭南节度使诞(诞明抄本作证。)之子也。宰相贾?知举,登进士第。大和中,甘露之变,北军方捕?,有禁军牙校,利激家富,白仇士良曰:“恐?在激所。”因遣士卒理其家,既不获?,擒激以诣士良,士良命戮于辕门外,尽没其财。时激弟湘,在河东郡,忽一日,家僮见一人无头,著绿衣,上皆流血,甚异之。及凶问至,询其由,则激死之日也。后士良死,亦破其家,?其报也。(出《补录记传》) 唐朝的胡激是前任岭南节度使胡诞的儿子。宰相贾?主管科举的时候胡激考中了进……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54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四十六】 起强圉作噩,尽昭阳单阏,凡七年。 孝桓皇帝上之下永寿三年(丁酉,公元一五七年) 春,正月,己未,赦天下。 居风令贪暴无度,县人朱达等与蛮夷同反,攻杀令,聚众至四五千人。夏,四月,进攻九真,九真太守儿式战死。诏九真都尉魏朗讨破之。 闰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京师蝗。 或上言:“民之贫困以货轻钱薄,宜改铸大钱。”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学能言之士议之。太学生刘陶上议曰:“当今之忧,不在于货,在乎民饥。窃见比年已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轴空于公私之求。民所患者,岂谓钱货之厚薄,铢两之轻重哉!……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五十六 夜叉一 【宋朝】 【文】 李昉

    哥舒翰 章仇兼琼 杨慎矜 江南吴生 朱岘女 杜万 韦自东 马燧哥舒翰哥舒翰少时,有志气,长安交游豪侠,宅新书(陈校本“书”作“昌”。)坊。有爱妾,曰裴六娘者,容范旷代,宅于崇仁,舒翰常悦之。居无何,舒翰有故,游近畿,数月方回。及至,妾已病死,舒翰甚悼之。既而日暮,因宿其舍。尚未葬,殡于堂奥,既无他室,舒翰曰:“平生之爱,存没何间?”独宿?帐中。夜半后,庭月皓然,舒翰悲叹不寐。忽见门屏间有一物,倾首而窥。进退逡巡。入庭中,乃夜叉也。长丈许,著豹皮?,锯牙披发。更有三鬼相继进,及拽朱索,舞于月下。……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31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二十三】 起屠维大渊献,尽强圉协洽,凡九年。 孝成皇帝上之下阳朔三年(己亥,公元前二二年) 春,三月,壬戌,陨石东郡八。 夏,六月,颍川铁官徙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 秋,王凤疾,天子数自临问,亲执其手涕泣曰:“将军病,如有不可言,平阿侯谭次将军矣!”凤顿首泣曰:“谭等虽与臣至亲,行皆奢僭,无以率导百姓,不如御史大夫音谨敕,臣敢以死保之!”及凤且死,上疏谢上,复固荐音自代,言谭等五人必不可用;天子然之。初,谭倨,不……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传·贾谊传 【汉朝】 【文】 班固

    贾谊,雒阳人也,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河南守吴公闻其秀材,召置门下,甚幸爱。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征以为廷尉。廷尉乃言谊年少,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 是时,谊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诸生于是以为能。文帝说之,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 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廉让未皇也。然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