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十三 【文】 沈德符

    ○礼部【国初荫叙】洪武中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及礼部官,议荫叙之法凡五。其一曰:用荫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残废,则嫡长之子孙,以逮曾玄,无则嫡长之同母弟,以逮曾玄;又无则继室及诸妾所生者;又无则傍荫其亲兄弟子孙;又无则傍荫其伯叔子孙。其二曰:用荫者孙降子,曾孙降孙;傍荫者,皆于荫叙品,递降一级。其三曰:正一品官,荫其子以正五品用;从一品子,则从五品用;正二品子,则正六品用;从二品子,则从六品用;正三品子…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九 【文】 沈德符

    ○内阁【阁臣进御笔】今上四年六月,江陵张公为首揆,进阁中所藏世宗御笔圣谕六十三道、御制四十四道、圣制票帖七十道,又纂修馆中,得亲批本章,共六十三本,进之于上。时,张公新被御史刘台纠劾,说者谓怒刘入骨,恨其未置极典,因以世宗刑戮言官诸事,导主上威严。虽借口法祖,实快己私也。至十六年三月,阁臣又进阁中旧藏太祖御笔七十六道,以呈御览,时,吴县申公当国,其次为歙县许公、太仓王公,是时朝讲渐稀,内外亦渐否…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二十 【文】 沈德符

    ○言事【章枫山封事】成化三年十二月,翰林编修章枫山(懋)因内阁出小揭帖,传与学士吴节等诸词臣,分作灯词。章约同官庄{曰水}、黄仲昭上疏力谏,宪宗大怒,三臣俱廷杖远贬,当世高之。余谓太平盛世,元夕张灯,不为过侈。时英宗服制久阕,孝庄孝穆两太后并以天下养,上元胜节,亦宜上觞为寿。且翰林职在词章,宋时欧、苏诸公为学士时,岁时撰进,亦不以此贬望也。此等谏诤,与程伊川谏折柳何异?欲以感动上听,不亦难乎?此…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六 【文】 沈德符

    ○内监【内臣禁约】永乐四年,上谕兵部尚书金忠等曰:“皇考之世,宦寺无故无敢与外廷交接。昨有一人,以私财寓外人,此虽小事,渐不可长,随已罪之。“因敕卫士,于出入之际,遵制严搜。文皇之驭中官,如此其峻。然前一年,已遣内使王琮,同给事中毕进,封真腊王;又遣太监郑和,率兵二万七千,赏西洋诸国矣。二臣若欲寓财于外,安得禁之?至八年遂敕内官马靖,往甘肃巡视,如镇守西宁侯宋琥处,事有未到,密与商议停当回话。按…

  • 国学名著《明季南略》

    《明季南略》 - 南都甲乙纪(续) 【文】 计六奇

    议立福藩四月初三日(庚申),时潞、周藩泊淮上者,各以宫眷随;独福王孑然,与常应俊等数人流离飘泊。凤阳总督马士英阴使人导之,借淮抚路振飞舟南行。十四日(辛未),有内官至南京,府部科道等官始知北京被陷确信,上殉社稷;大小惊惶。史可法、张慎言等集高宏图寓,议所尊奉。时潞王、福王并在淮上,姜曰广属意在福王;史可法曰:‘在藩不忠、不孝,恐难以主天下’。逡巡而散。二十一日(戊寅),时新主未定,人望皆在潞王…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十八 【文】 沈德符

    ○刑部【国初用法严】洪武九年丙辰,营谨身殿,误奏“中等匠作“为“上等“,上怒,命悉弃市,不许覆奏。时工部尚书薛祥极谏,上乃命用腐刑。祥又奏曰:“若是则千人皆成废人矣,莫若杖而复之。“始可其请。此犹工匠也。至十五年,上罪通政使曾秉政卖四岁幼女回乡,不能为人之父,命阉之,则极刑及于大臣矣,然犹赐敕而遣之。太祖晚年垂训,又云:“子孙做皇帝,不许用劓、剕、阉、割等刑。敢有请用者,将本人凌迟,全家处死。“…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二 【文】 沈德符

    ○列朝【世宗入绍礼】世宗从兴邸入缵,初至京城外,驻跸行殿,礼部具议如皇太子即位礼。上谓长史袁宗皋曰:“遗诏以吾嗣皇帝位,非皇子也。“辅臣杨廷和等请由东安门入居文华殿,以待劝进。上不许。辅臣辈不得已,乃以慈寿皇太后令旨,内外臣民即於行殿上笺。行三劝进礼。盖上继统不继嗣之说,早已定於圣心。张、桂等建白,不过默窥其机耳。是年九月,章圣太后自安陆至京,礼部具议从崇文门进东华门,上不允,命再议。由正阳左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