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六 【文】 沈德符

    ○内监【内臣禁约】永乐四年,上谕兵部尚书金忠等曰:“皇考之世,宦寺无故无敢与外廷交接。昨有一人,以私财寓外人,此虽小事,渐不可长,随已罪之。“因敕卫士,于出入之际,遵制严搜。文皇之驭中官,如此其峻。然前一年,已遣内使王琮,同给事中毕进,封真腊王;又遣太监郑和,率兵二万七千,赏西洋诸国矣。二臣若欲寓财于外,安得禁之?至八年遂敕内官马靖,往甘肃巡视,如镇守西宁侯宋琥处,事有未到,密与商议停当回话。按…

  • 国学名著《警世通言》

    《警世通言》 - 第二十八卷 白娘子永镇雷峰塔 【明朝】 【文】 冯梦龙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薰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话说西湖景致,山水鲜明。晋朝咸和年间,山水大发,汹涌流入西门。忽然水内有牛一头见,深身金色。后水退,其牛随行至北山,不知去向,哄动杭州市上之人,皆以为显化。所以建立一寺,名曰金牛寺。西门,即今之涌金门,立一座庙,号金华将军。当时有一番僧,法名浑寿罗,到此武林郡云游,玩其山景,道:“灵鸳山前小峰一座,忽然不见,原来飞到此处。”当时人皆不信。僧言:“我记得灵鸳山前峰岭,唤做灵骛岭。这山洞里有个白猿,看我呼出为验。”果然呼出白猿来。…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三十 【文】 沈德符

    【土官职名】本朝土官之名,多仍元旧。如宣尉使始于唐,不过一时因事而设,初非兵官,亦非守土吏,事定即罢。又如宣抚使则始于宋,其事权最重,文武大臣至两府始得拜。而安抚使少次之,尚得专僇大将。今去“使“字,为从四品从五品官,且属都司或府钤辖,而卑极矣。至若招讨使一官,在唐为制将,遇外夷不廷,及藩镇违命,始暂设遣征。吐突承璀,以宦官得之,白居易力谏而改命,其重可知。今秩亦与安抚同,然今海内惟四川有天全六…

  • 国学名著《反经》

    《反经》 - 惧诫 【唐朝】 【文】 赵蕤

    《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书》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尸子》曰:“昔周公反政,孔子非之曰:‘周公其不圣乎!以天下让,不为兆人也。’”(议曰:昔尧称:“吾以天下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吾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遂禅于舜。”今周公不以天下为务,而自取让名,非为圣达节者也,故孔子非之。)董生曰:“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古语曰:“穷鼠嚙狸,匹夫奔万乘。”故黄石公曰:“君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孙卿曰:“能除患则为福,不能则为贼。”(…

  • 国学名著《醒世恒言》

    《醒世恒言》 - 第二十三卷 金海陵纵欲亡身 【明朝】 【文】 冯梦龙

    昨日流莺今日蝉,起来又是夕阳天。 六龙飞辔长相窘,何忍乘危自着鞭。 这四句诗是唐朝司空图所作。他说流光迅速,人寿无多,何苦贪恋色欲,自促其命。看来这还是劝化平人的。平人所有者,不过一身一家,就是好色贫淫,还只心有余而力不足。 若是贵为帝王,富有四海,何令不从,何求不遂。假如商惑妲己,周爱褒姒,汉嬖飞燕,唐溺杨妃,他所宠者止于一人,尚且小则政乱民荒,大则丧身亡国,何况渔色不休,贪淫无度,不惜廉耻,不论纲常。若是安然无恙,皇天福善祸淫之理,也不可信了。 如今说这金海陵,乃是大金国一朝聪明天子。只为…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武帝纪 【魏晋】 【文】 陈寿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一]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二]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三]嵩生太祖。 注[一]*[曹瞒传曰]*:太祖一名吉利,小字阿瞒。王沈魏书曰:其先出于黄帝。当高阳世,陆终之子曰安,是为曹姓。周武王克殷,存先世之后,封曹侠于邾。春秋之世,与于盟会,逮至战国,为楚所灭。子孙分流,或家于沛。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绝而复绍,至今适嗣国于容城。 注[二]司马彪续汉书曰:腾父节,字符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

  • 国学名著《反经》

    《反经》 - 霸图 【唐朝】 【文】 赵蕤

    臣闻周有天下,其理三百余年。成康之隆也,刑措四十余年而不用;及其衰也,亦三百余年。(太公说文王曰:“虽屈于一人之下,则申于万人之上,唯贤人而后能为之。”于是文王所就而见者六人,求而见者十人,所呼而友者千人,友之友谓之朋,朋之朋之党,党之党谓之群,以此友天下贤人者,二人而归之,故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此之谓也。)故五伯(音霸)更起。伯者常佐天子,兴利除害,诛暴禁邪,匡正海内,以尊天子。五伯既没,贤圣莫续,天子孤弱,号令不行,诸侯恣行,强凌弱,众暴寡。 (吴王问伍胥曰:“伐楚如何?”对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