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朝野佥载》

    《朝野佥载》 - 卷六 【文】 张鷟

    天宝中,万年主簿韩朝宗尝追一人,来迟,决五下。将过县令,令又决十下。其人患天行病而卒。后于冥司下状言,朝宗遂被追至。入乌头门极大,至中门前,一双桐树,门边一阁垂帘幕,窥见故御史洪子舆坐。子舆曰:“韩大何为得此来“朝宗云:“被追来,不知何事。”子舆令早过大使,入屏墙,见故刑部尚书李乂。朝宗参见,云:“何为决杀人“朝宗诉云:“不是朝宗打杀,县令重决,由患天行病自卒,非朝宗过。”又问:“县令决汝,何牵…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50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四十二】 起柔兆执徐,尽阏逢困敦,凡九年。 孝安皇帝元初三年(丙辰,公元一一六年) 春,正月,苍梧、郁林、合浦蛮夷反;二月,遣侍御史任?督州郡兵讨之。 郡国十地震。 三月,辛亥,日有食之。 夏,四月,京师旱。 五月,武陵蛮反,州郡讨破之。 癸酉,度辽将军邓遵率南单于击零昌于灵州,斩首八百馀级。 越?徼外夷举种内属。 六月,中郎将任尚遣兵击破先零羌于丁奚城。 秋,七月,武陵蛮复反,州郡讨平之。 九月,筑冯翊北界候坞五百所以备羌。 冬,十一月,苍梧、郁林、合浦蛮夷降。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

  • 国学名著《水经注》

    《水经注》 - 卷二十七 【魏晋】 【文】 郦道元

    沔水出武都沮县东狼谷口,沔水一名沮水。阚駰曰:以其初出沮洳然,故曰沮水也。县亦受名焉。 导源南流,泉街水注之。水出河池县,东南流,入沮县;会于沔。沔水又东南,径沮水戍而东南流,注汉,曰沮口。所谓沔汉者也。《尚书》曰:.冢导漾,东流为汉。《山海经》所谓汉出鲋嵎山也。东北流,得献水口。庾仲雍云:是水南至关城,合西汉水。汉水又东北,合沮口,同为汉水之源也。故如淳曰:此方人谓汉水为沔水。孔安国曰:漾水东流为沔,盖与沔合也。至汉中为汉水,是互相通称矣。沔水又东径白马戍南、浕水入焉。水北发武都氏中,南径张鲁…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列传·宗室四王三侯列传 【南北朝】 【文】 范晔

    齐武王縯 子北海靖王兴 赵孝王良 城阳恭王祉 泗水王歙 安成孝侯赐 成武孝侯顺 顺阳怀侯嘉 齐武王縯字伯升,光武之长兄也。性刚毅,慷慨有大节。自王莽篡汉,常愤愤,怀复社稷之虑,不事家人居业,倾身破产,交结天下雄俊。 莽末,盗贼群起,南方尤甚。伯升召诸豪杰计议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连年,兵革并起。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众皆然之。于是分遣亲客,使邓晨起新野,光武与李通、李轶起于宛。伯升自发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宾客,自称柱天都部。使宗室刘嘉往诱新市、平林兵王匡、陈牧…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任城陈萧王传 【魏晋】 【文】 陈寿

    任城威王彰,字子文。少善射御,膂力过人,手格猛兽,不避险阻。数从征伐,志意慷慨。太祖尝抑之曰:“汝不念读书慕圣道,而好乘汗马击剑,此一夫之用,保足贵也!”课彰读《诗》、《书》,彰谓左右曰:“丈夫一为卫、霍,将十万骑驰沙漠,驱戎狄,立功建号耳,何能作博士邪?”太祖尝问诸子所好,使各言其志。彰曰:“好为将”。太祖曰:“为将奈何?”对曰:“被坚执锐,临难不顾,为士卒先;赏必行,罚必信。”太祖大笑。建安二十一年,封鄢陵侯。 二十三年,代郡乌丸反,以彰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临发,太祖戒彰曰:“居家为父子…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本纪·皇后纪下 【南北朝】 【文】 范晔

    安思阎皇后 顺烈梁皇后 虞美人 陈夫人 孝崇匽皇后 桓帝懿献梁皇后 桓帝邓皇后 桓思窦皇后 孝仁董皇后 灵帝宋皇后 灵思何皇后 献帝伏皇后 献穆曹皇后 附皇女 安思阎皇后讳姬,河南荥阳人也。祖父章,永平中为尚书,以二妹为贵人。章精力晓旧典,久次,当迁以重职,显宗为后宫亲属,竟不用,出为步兵校尉。章生暢,暢生后。 后有才色。元初元年,以选入掖庭,甚见宠爱,为贵人。二年,立为皇后。后专房妒忌,帝幸宫人李氏,生皇子保,遂鸩杀李氏。三年,以后父侍中暢为长水校尉,封北宜春侯,食邑五千户。四年,暢卒,谥曰文…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五十七 绛侯周勃世家 第二十七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绛侯周勃者,沛人也。其先卷人,①徙沛。勃以织薄曲为生,②常为人吹箫给丧事,③材官引强。④ 注①集解徐广曰:“卷县在荥阳。”索隐韦昭云属河南,地理志亦然。然则后置荥阳郡,而卷隶焉。音丘玄反,字林音丘权反。正义括地志云:“故卷城在郑州原武县西北七里。”释例地名云:“卷县所理垣雍城也。” 注②集解苏林曰:“薄,一名曲。月令曰‘具曲植’。”索隐谓勃本以织蚕薄为生业也。韦昭云“北方谓薄为曲”。许慎注淮南云“曲,苇薄也”。郭璞注方言云“植,悬曲柱也”。音直吏反。 注③集解如淳曰:“以乐丧……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传·蒯伍江息夫传 【汉朝】 【文】 班固

    蒯通,范阳人也,本与武帝同讳。楚汉初起,武臣略定赵地,号武信君。通说范阳令徐公曰:“臣,范阳百姓蒯通也,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虽然,贺公得通而生也。”徐公再拜曰:“何以吊之?”通曰:“足下为令十余年矣,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甚众。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于公之腹者,畏秦法也。今天下大乱,秦政不施,然则慈父孝子将争接刃于公之腹,以复其怨而成其名。此通之所以吊者也。”曰:“何以贺得子而生也?”曰:“赵武信君不知通不肖,使人候问其死生,通且见武信君而说之,曰:‘必将战胜而后略地,攻得而后…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汉纪二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二】 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太祖高皇帝上之下三年(丁酉,公元前二零四年) 冬,十月,韩信、张耳以兵数万东击赵。赵王及成安君陈馀闻之,聚兵井陉口,号二十万。 广武君李左车说成安君曰:“韩信、张耳乘胜而去国远斗,其锋不可当。臣闻‘千里馈粮,士有饥色;樵苏后爨,师不宿饱。’今井陉之道,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行数百里,其势粮食必在其后。愿足下假臣奇兵三万人,从间路绝其辎重;足下深沟高垒勿与战。彼前不得斗,退不得还,野无所掠,不至十日,而两将之头可致于麾下;否则必为二子所擒矣。”成安……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元纪·元纪二十一 【文】 毕沅

    起旃蒙赤奋若九月,尽强圉单阏十二月,凡二年有奇。○泰定帝泰定二年(乙丑,一三二五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诏曰:“朕祗承洪业,夙夜惟寅,凡所以图治者,悉遵祖宗成宪。曩屡诏中外百官,宣布德泽,蠲赋详刑,赈恤贫民,思与黎元共享有土之乐。尚虑有司未体朕意,庶政或阙,惠泽未洽,承宣者失于抚绥,司宪者怠于纠察,俾吾民重困,朕甚愍焉。今遣奉使宣抚,分行诸道,按问官吏不法,询民疾苦,审理冤沈…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周纪二 【宋朝】 【文】 司马光

    【周纪二】 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显王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 齐伐魏,取观津。 赵侵齐,取长城。 显王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 魏、韩会于宅阳。 秦败魏师、韩师于洛阳。 显王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 显王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 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六万。王赐以黼黻之服。 显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魏败韩师、赵师于浍。秦、魏战于少梁,魏师败绩;获魏公孙痤。 卫声公薨,子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列传·杨震列传 【南北朝】 【文】 范晔

    杨震 子秉 孙赐 曾孙彪 玄孙脩 杨震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八世祖喜,高祖时有功,封赤泉侯。高祖敞,昭帝时为丞相,封安平侯。父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居摄二年,与两龚、蒋诩俱征,遂遁逃,不知所处。光武高其节。建武中,公车特征,老病不到,卒于家。 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常客居于湖,不答州郡礼命数十年,众人谓之晚暮,而震志愈笃。后有冠雀衔三鳣鱼,飞集讲堂前,都讲取鱼进曰:“蛇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

  • 国学名著《淮南子》

    《淮南子》 - 兵略训 【汉朝】 【文】 刘安及门客

    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广而贪金玉之略,将以存亡继绝,平天下之乱,而 除万民之害也。凡有血气之虫,含牙带角,前爪后距,有角者触,有齿者噬,有 毒者螫,有蹄者趹。喜而相戏,怒而相害,天之性也。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 能足也。故群居杂处,分不均,求不澹,则争;争,则强胁弱,而勇侵怯。人无 筋骨之强,爪牙之利,故割革而为甲,铄铁而为刃。贪昧饕餮之人,残贼天下, 万人搔动,莫宁其所。有圣人勃然而起,乃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除秽,以浊为 清,以危为宁,故不得不中绝。兵之所由来者远矣!黄帝尝与炎帝战矣,颛顼尝 与…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汉纪七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七】 起玄??滩,尽柔兆阉茂,凡十五年。 太宗孝文皇帝下前十一年(壬申,公元前一六九年) 冬,十一月,上行幸代。 春,正月,自代还。 夏,六月,梁怀王揖薨,无子。贾谊复上疏曰:“陛下即不定制,如今之势,不过一传、再传,诸侯犹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强,汉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为??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淮阳、代二国耳。代,北边匈奴,与强敌为邻,能自完则足矣;而淮阳之比大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适足以饵大国,而不足以有所禁御。方今制在陛下,制国而令子适足以为饵,岂可谓工哉!臣之愚计,愿举淮南地以益……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48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四十】 起玄?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十四年。 孝和皇帝下永元四年(壬辰,公元九二年) 春,正月,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于除?印绶,使中郎将任尚,持节卫护屯伊吾,如南单于故事。 初,庐江周荣辟袁安府,安举奏窦、景及争立北单于事,皆荣所具草,窦氏客太尉掾徐?深恶之,胁荣曰:“子为袁公腹心之谋,排奏窦氏,窦氏悍士、刺客满城中,谨备之矣!”荣曰:“荣,江淮孤生,得备宰士,纵为窦氏所害,诚所甘心!”因敕妻子:“若卒遇飞祸,无得殡敛,冀以区区腐身觉悟朝廷。”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 闰月,丁丑,以……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列传·光武十王列传 【南北朝】 【文】 范晔

    东海恭王彊 沛献王辅 楚王英 济南安王康 东平宪王苍 子任城孝王尚 阜陵质王延 广陵思王荆 临淮怀公衡 中山简王焉 琅邪孝王京 光武皇帝十一子:郭皇后生东海恭王彊、沛献王辅、济南安王康、阜陵质王延、中山简王焉,许美人生楚王英,光烈皇后生显宗、东平宪王苍、广陵思王荆、临淮怀公衡、琅邪孝王京。 东海恭王彊。建武二年,立母郭氏为皇后,彊为皇太子。十七年而郭后废,彊常戚戚不自安,数因左右及诸王陈其恳诚,愿备蕃国。光武不忍,迟回者数岁,乃许焉。十九年,封为东海王,二十八年,就国。帝以彊废不以过,去就有礼,…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49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四十一】 起柔兆敦?,尽旃蒙单阏,凡十年。 孝殇皇帝延平元年(丙午,公元一零六年) 春,正月,辛卯,以太尉张禹为太傅,司徒徐防为太尉,参录尚书事。太后以帝在襁褓,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宫中,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 封皇兄胜为平原王。 癸卯,以光禄勋梁鲔为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庙曰穆宗。 丙戌,清河王庆、济北王寿、河间王开、常山王章始就国;太后特加庆以殊礼。庆子祜,年十三,太后以帝幼弱,远虑不虞,留祜与嫡母耿姬居清河邸。耿姬,况之曾孙也;祜母,犍为左姬也。……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汉纪十二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十二】 起昭阳大渊献,尽重光协洽,凡九年。 世孝武皇帝中之下元狩五年(癸亥,公元前一一八年) 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坐盗孝景园,?地,葬其中,当下吏,自杀。 罢三铢钱,更铸五铢钱。于是民多盗铸钱,楚地尤甚。 上以为淮阳,楚地之郊,乃召拜汲黯为淮阳太守。黯伏谢不受印,诏数强予,然后奉诏。黯为上泣曰:“臣自以为填沟壑,不复见陛下,不意陛下复收用之。臣常有狗马病,力不能任郡事。臣愿为中郎。出入禁闼,补过拾遗,臣之愿也。”上曰:“君薄淮阳邪?吾今召君矣,顾淮阳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卧而治之……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66 【宋朝】 【文】 司马光

    【梁纪二十二】 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敬皇帝绍泰元年(乙亥,公元五五五年) 春,正月,壬午朔,邵陵太守刘?将兵援江陵,至三百里滩,部曲宋文彻杀之,帅其众还据邵陵。 梁王?即皇帝位于江陵,改元大定;追尊昭明太子为昭明皇帝,庙号高宗,妃蔡氏为昭德皇后;尊其母龚氏为皇太后,立妻王氏为皇后,子岿为皇太子。赏刑制度并同王者,唯上疏于魏则称臣,奉其正朔。至于官爵其下,亦依梁氏之旧,其勋级则兼用柱国等名。以咨议参军蔡大宝为侍中、尚书令,参掌选事;外兵参军太原王操为五兵尚书。大宝严整有智谋,雅达……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221 【宋朝】 【文】 司马光

    【唐纪三十七】 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肃宗文明武德大圣大宣孝皇帝下之上乾元二年(己亥,公元七五九年) 春,正月,己巳朔,史思明筑坛于魏州城北,自称大圣燕王;以周挚为行军司马。李光弼曰:“思明得魏州而按兵不进,此欲使我懈惰,而以精锐掩吾不备也。请与朔方军同逼魏城,求与之战。彼惩嘉山之败,必不敢轻出。得旷日引久,则?城必拔矣。庆绪已死,彼则无辞以用其众也。”鱼朝恩以为不可,乃止。 戊寅,上祀九宫贵神,用王?之言也。乙卯,耕藉田。 镇西节度使李嗣业攻?城,为流矢所中,丙申,薨;兵马使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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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