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明季南略》

    《明季南略》 - 粤纪(续) 【文】 计六奇

    堵胤锡始末堵公讳胤锡,字锡君,更字仲缄,号牧游;宜兴人。万历二十九年(辛丑)十二月初八日酉时,母陶氏诞生公于武进之夹山村。父维尝,号冲宇;邑庠生。公六岁丧母,十一岁丧父;十二岁,依岳丈陈娱济家。二十岁,七月游于无锡,依四兄知白读书;因通籍于无锡。知白讳大建,抚公如子;后公抚知白之子正明亦如子,而正明后随公殉节于楚焉。天启元年,受业于马文忠。三月,婚于妇家。壬戌,二十二岁,补郡诸生。十二月,徙居中…

  • 国学名著《醒世恒言》

    《醒世恒言》 - 第十八卷 施润泽滩阙遇友 【明朝】 【文】 冯梦龙

    还带曾消纵理纹,返金种得桂枝芬。 从来阴骘能回福,举念须知有鬼神。 这首诗引着两个古人阴骘的故事。第一句说:“还带曾消纵理纹。”乃唐朝晋公裴度之事。那裴度未遇时,一贫如洗,功名蹭蹬,就一风鉴,以决行藏。那相士说:“足下功名事,且不必问。更有句话,如不见怪,方敢直言。”斐度道:“小生因在迷途,故求指示,岂敢见怪!”相士道:“足下?蛇纵理纹入口,数年之间,必致饿死沟渠。”连相钱俱不肯受。裴度是个知命君子,也不在其意。 一日,偶至香山寺闲游。只见供卓上光华耀目,近前看时,乃是一围宝带。裴度检在手中,…

  • 国学名著《金瓶梅》

    《金瓶梅》 - 第一回 西门庆热结十弟兄 武二郎冷遇亲哥嫂 【清朝】 【文】 兰陵笑笑生

    诗曰: 豪华去后行人绝,箫筝不响歌喉咽。 雄剑无威光彩沉,宝琴零落金星灭。 玉阶寂寞坠秋露,月照当时歌舞处。 当时歌舞人不回,化为今日西陵灰。 又诗曰: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这一首诗,是昔年大唐国时,一个修真炼性的英雄,入圣超凡的豪杰,到后来位居紫府,名列仙班,率领上八洞群仙,救拔四部洲沉苦一位仙长,姓吕名岩,道号纯阳子祖师所作。单道世上人,营营逐逐,急急巴巴,跳不出七情六欲关头,打不破酒色财气圈子。到头来同归于尽,着甚要紧!虽是如此说,只这酒色……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二十八 【文】 沈德符

    ○果报【胜国之女致祸】古来胜国妇女,多能覆邦,前人纪之甚备。即如石虎、侯景枭雄盖代,一以刘曜幼女,一以溧阳公主,遂能惑之致乱。金之衰也,亦由天水哀王赵佶之女、郑王允蹈之母,骨肉相残,以致于亡。则盗贼夷狄尚以祸水受殃,况中国帝王乎?本朝太祖获故元后妃公主,俱令护视送还,真千古大圣人举动。唯陈友谅故妾一说,稍为日月之食,然《大诰》中明白说出,则又佛菩萨心事,令人感叹无已。偶于友人处,见宋人画熙陵幸小…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十一 【文】 沈德符

    ○吏部【屡兼二品正卿】洪武间,詹徽以左都御史兼吏部尚书为极异,然此时官制未定也。正德初,屠滽以吏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嘉靖中,熊浃以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俱专领宪事。李承勋、王廷相等。俱领团营,不预部事也。惟嘉靖九年汪鋐以右都理戎政,未几改兵部尚书,仍兼右都;十年以太子太保改左都御史,兼兵部尚书;至十一年又以太子太保改吏部尚书,又加少保兼兵部尚书,盖以御史大夫带本品二次,又以太宰正兼大司马者一次,皆身…

  • 国学名著《天玉经》

    《天玉经》 - 外编 【文】 杨筠松

    卦号玄空理最幽,乾坤艮巽问踪由。坎了震兑分天地,五行更在位中求。第一《天宝经》最妙,第二要看《龙子经》。第三一经名《玄女》,第四《宝照经》为名。乾丙乙与子寅辰,六位排来俱属金。艮庚丁卯巳丑,六位属水由人数。以上数者尽属阳,阳山阳水始相当。坤壬辛与午申戌,六位属木无人识。共甲癸与亥酉未,六位属火君须记。以上数者尽为阴,阴山阴水正相应。此是阴阳天地卦,五行这内号四经。不破旺方财禄聚,流破生方损少丁…

  • 国学名著《喻世明言》

    《喻世明言》 - 第一卷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 【明朝】 【文】 冯梦龙

    仕至千钟非员,年过七十常稀,浮名身后有谁知?万事空花游戏。休逞少年狂荡,莫贪花酒便宜。脱离烦恼是和非,随分支闲得意。 这首词名为《西汇月》,是动人安分守己,随缘作乐,莫为酒、色、财、气四宇,损却精神,亏了行止。求快活时非快活,得便宜处失便宜。说起那四宇中,总到不得那“色”宇利害。眼是情媒,心为欲种,起手时,牵肠挂肚:过后去,丧魄悄魂。假如墙花路柳,偶然适兴,无损于事。若是生心设计,败俗伤风,只图自己一时欢乐,却不顾他人的百年思义,假如你有娇妻爱妾,别人调戏上了,你心下如何?古人有四句道得好: …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