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89 【宋朝】 【文】 司马光

    【唐纪五】 起重光大荒落三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中武德四年(辛巳,公元六二一年) 三月,庚申,以??渠帅突地稽为燕州总管。 太子建成获稽胡千馀人,释其酋帅数十人,授以官爵,使还,招其馀党,刘?成亦降。建成诈称增置州县,筑城邑,命降胡年二十以上皆集,以兵围而杀之,死者六千馀人。?成觉变,亡奔梁师都。 行军总管刘世让攻窦建德黄州,拔之。?州严备,世让不得进。会突厥将入寇,上召世让还。 窦建德所署普乐令平恩程名振来降,上遥除名振永宁令,使将兵徇河北。名振夜袭?,俘其男女千……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一百三 【文】 毕沅

    起屠维作噩正月,尽二月。○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建炎三年(金天会七年)春,正月,庚辰朔,帝在扬州。京西北路兵马钤辖翟兴诉翟进死事于朝,乞遣重臣镇守。诏以兴为河南尹、京西北路安抚制置使兼京西北路招讨使。时叛将杨进据鸣皋山之北,深沟高垒,储蓄粮饷,置乘舆法物、仪仗,颇有僭窃之意;诈言遣兵入云中府,复夺渊圣皇帝及济王南归,欲以摇动众心,然后举事。东京留守杜充遣使臣王汉诣伊阳县见兴,使…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67 【宋朝】 【文】 司马光

    【陈纪一】 起强圉赤奋若,尽屠维单阏,凡三年。 高祖武皇帝永定元年(丁丑,公元五五七年) 春,正月,辛丑,周公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于露门;追尊王考文公为文王,妣为文后;大赦。封魏恭帝为宋公。以木德承魏水,行夏之时,服色尚黑。以李弼为太师,赵贵为太傅、大冢宰,独孤信为太保、大宗伯,中山公护为大司马。 诏以王琳为司空、骠骑大将军,以尚书右仆射王通为左仆射。 周王祀圜丘,自谓先世出于神农,以神农配二丘,始祖献侯配南北郊,文王配明堂,庙号太祖。癸卯,祀方丘。甲辰,祭大社。除市门税。乙巳,享太庙,……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82 【宋朝】 【文】 司马光

    【隋纪六】 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炀皇帝中大业九年(癸酉,公元六一三年) 春,正月,丁丑,诏征天下兵集涿郡。始募民为骁果,修辽东古城以贮军粮。 灵武贼帅白瑜娑劫掠牧马,北连突厥,陇右多被其患,谓之“奴贼”。 戊戌,赦天下。 己亥,命刑部尚书卫文升等辅代王侑留守西京。 二月,壬午,诏:“宇文述以兵粮不继,遂陷王师;乃军吏失于支料,非述之罪,宜复其官爵。”寻又加开府仪同三司。 帝谓侍臣曰:“高丽小虏,侮慢上国;今拔海移山,犹望克果,况此虏乎!”乃复议伐高丽。左光禄大夫郭荣谏曰:“戎狄……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00 【宋朝】 【文】 司马光

    【晋纪二十二】 起旃蒙单阏,尽屠维协洽,凡五年。 孝宗穆皇帝中之下永和十一年(乙卯,公元三五五年) 春,正月,故仇池公杨毅弟宋奴使其姑子梁式王刺杀杨初;初子国诛式王及宋奴,自立为仇池公。桓温表国为镇北将军、秦州刺史。 二月,秦大蝗,百草无遗,牛马相?敢毛。 夏,四月,燕王俊自和龙还蓟。先是,幽、冀之人以俊为东迁,互相惊扰,所在屯结。群臣请讨之,俊曰:“群小以朕东巡,故相惑为乱耳。今朕既至,寻当自定,不足讨也。” 兰陵太守孙黑、济北太守高柱、建兴太守高?及秦河内太守王会、黎阳太守韩高皆以郡降燕。……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201 【宋朝】 【文】 司马光

    【唐纪十七】 起玄?阉茂八月,尽上章困敦,凡八年有奇。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龙朔二年(壬戌,公元六六二年) 八月,壬寅,以许敬宗为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知西台事。 九月,戊寅,初令八品、九品衣碧。 冬,十月,丁酉,上幸骊山温汤,太子监国;丁未,还宫。 庚戌,西台侍郎陕人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 癸丑,诏以四年正月有事于泰山,仍以来年二月幸东都。 左相许圉师之子奉辇直长自然,游猎犯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鸣镝射之。圉师杖自然一百而不以闻。田主诣司宪讼之,司宪大夫杨德裔不为治。西台舍人袁公瑜遣人……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传·赵尹韩张两王传 【汉朝】 【文】 班固

    赵广汉字子都,涿郡蠡吾人也,故属河间。少为郡吏、州从事,以廉洁通敏下士为名。举茂材,平准令。察廉为阳翟令。以治行尤异,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会昭帝崩,而新丰杜建为京兆掾,护作平陵方上。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广汉闻之,先风告。建不改,于是收案致法。中贵人豪长者为请无不至,终无所听。宗族宾客谋欲篡取,广汉尽知其计议主名起居,使吏告曰:“若计如此,且并灭家。”令数吏将建弃市,莫敢近者。京师称之。 是时,昌邑王征即位,行淫乱,大将军霍光与群臣共废王,尊立宣帝。广汉以与议定策,赐爵关内侯。迁颍川太守。郡大…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七十 张仪列传 第十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张仪者,魏人也。①始尝与苏秦俱事鬼谷先生,学术,苏秦自以不及张仪。 注①集解吕氏春秋曰:“仪,魏氏余子。”索隐按:晋有大夫张老,又河东有张城,张氏为魏人必也。而吕览以为魏氏余子,则盖魏之支庶也。又书略说余子谓庶子也。正义左传晋有公族、余子、公行。杜预云:“皆官卿之嫡为公族大夫。余子,嫡子之母弟也。公行,庶子掌公戎行也。”艺文志云张子十篇,在纵横流。 张仪已学游说①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②之。其……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一百四十三 【文】 毕沅

    起玄黓执徐正月,尽昭阳大荒落十二月,凡二年。○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八年(金大定十二年)春,正月,庚午朔,颁《乾道敕令格式》。莫濛充金国贺正使。故事,正月三日锡宴,前后使者循行无违,濛独以本朝国忌,不敢簪花听乐为辞,争辨久之。伴使以白金主,许就馆赐食。戊寅,太常博士杨万里轮对,论及人材,帝曰:“人材须辨实伪,分邪正,最不可以言取人。孔子大圣,犹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

  • 国学名著《醒世恒言》

    《醒世恒言》 - 第三十六卷 蔡瑞虹忍辱报仇 【明朝】 【文】 冯梦龙

    酒可陶情适性,兼能解闷消愁。三杯五盏乐悠悠,痛饮翻能损寿。谨厚化成凶险,精明变作昏流。禹疏仪狄岂无由?狂药使人多咎。 这首词名为《西江月》,是劝人节饮之语。今日说一位官员,只因贪杯上,受了非常之祸。话说这宣德年间,南直隶淮安府江安卫,有个指挥姓蔡名武,家资富厚,婢仆颇多。平昔别无所好,偏爱的是杯中之物,若一见了酒,连性命也不相顾,人都叫他做“蔡酒鬼”。因这件上,罢官在家。不但蔡指挥会饮,就是夫人田氏,却也一般善酌,二人也不像个夫妻,到像两个酒友。偏生奇怪,蔡指挥夫妻都会饮酒,生得三个儿女,却又…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一百九 【文】 毕沅

    起重光大渊献正月,尽九月,凡九月。○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元年(金天会九年。辛亥,一一三一年)春,正月,己亥朔,帝在越州。平旦,率百官遥拜二帝于行宫北门外,退,御堂朝殿,朝参官起居。自是朔望皆如之。改元绍兴。德音降诸路杂犯死罪以下囚,释流以下;群盗限一月出首自新,仍官其首领;令州县存恤陈亡战伤将士及奉使金国与取过军前未还之家;民户今日已前倚阅税租,一切除放;复贤良方正直言极…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六十九 苏秦列传 第九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苏秦者,东周雒阳人也。①东事师于齐,而习之于鬼谷先生。② 注①索隐苏秦字季子,盖苏忿生之后,己姓也。谯周云:“秦兄弟五人,秦最少。兄代,代弟厉及辟?鹄,并为游说之士。”此下云“秦弟代,代弟厉”也。正义战国策云:“苏秦,雒阳乘轩里人也。”艺文志云苏子三十一篇,在纵横流。敬王以子朝之乱从王城东迁雒阳故城,乃号东周,以王城为西周。注②集解徐广曰:“颍川阳城有鬼谷,盖是其人所居,因为号。”?案:风俗通义曰“鬼谷先生,六国时从横家”。索隐按:鬼谷,地名也。扶风池阳?颍川阳城并有鬼谷墟,……

  • 国学名著《明季南略》

    《明季南略》 - 闽纪 【文】 计六奇

    唐王始末大清顺治二年(乙酉)五月,大兵渡江,南都失守;镇江总兵官郑鸿逵、郑彩知势不可为,因撤师回闽。会唐王从河南来。王讳聿键,太祖九世孙。性率直,喜文翰,洒洒千言。初封南阳,以父夭,失爱于祖端王;两叔谋夺嫡,未得请名。及祖端王薨,守道陈奇瑜、知府王之柱始为请嗣,遂袭位。后以统兵勤王,擅离南阳;锢高墙。宏光立,赦出;避乱适浙。鸿逵因奉之南至福州,与福建巡抚张肯堂、巡按御史吴春枝、尚书黄道周、南安伯…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四十三 赵世家 第十三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5 赵氏之先,与秦共祖。至中衍,①为帝大戊御。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恶来,事纣,为周所杀,其后为秦。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 注①正义中音仲。 季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①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 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②与桃林③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④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⑤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⑥大破之。乃赐造父以赵城,⑦由此为赵氏。 注①集解徐广曰:“或云皋狼地名,在西河。”索隐按:如此说,是名孟增……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