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203 【宋朝】 【文】 司马光

    【唐纪十九】 起玄?敦?,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下永淳元年(壬午,公元六八二年) 春,二月,作万泉宫于蓝田。 癸未,改元,赦天下。 戊午,立皇孙重照为皇太孙。上欲令开府置僚属,问吏部郎中王方庆,对曰:“晋及齐皆尝立太孙,其太子官属即为太孙官属,未闻太子在东宫而更立太孙者也。”上曰:“自我作古,可乎?”对曰:“三王不相袭礼,何为不可!”乃奏置师傅等官。既而上疑其非法,竟不补授。方庆,裒之曾孙也,名纟林,以字行。 西突厥阿史那车簿帅十姓反。 夏,四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上以……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传·赵尹韩张两王传 【汉朝】 【文】 班固

    赵广汉字子都,涿郡蠡吾人也,故属河间。少为郡吏、州从事,以廉洁通敏下士为名。举茂材,平准令。察廉为阳翟令。以治行尤异,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会昭帝崩,而新丰杜建为京兆掾,护作平陵方上。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广汉闻之,先风告。建不改,于是收案致法。中贵人豪长者为请无不至,终无所听。宗族宾客谋欲篡取,广汉尽知其计议主名起居,使吏告曰:“若计如此,且并灭家。”令数吏将建弃市,莫敢近者。京师称之。 是时,昌邑王征即位,行淫乱,大将军霍光与群臣共废王,尊立宣帝。广汉以与议定策,赐爵关内侯。迁颍川太守。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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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 - 志·五行志中之上 【汉朝】 【文】 班固

    经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艾,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休征:曰肃,时雨若;艾,时阳若;哲,时奥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征;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舒,恒奥若;急,恒寒若;F178,恒风若。”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D058,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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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248 【宋朝】 【文】 司马光

    【唐纪六十四】 起阏逢困敦闰月,尽屠维大荒落,凡五年有奇。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下会昌四年(甲子,公元八四四年) 闰月,壬戌,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绅同平章事,充淮南节度使。 李德裕奏:“镇州奏事官高迪密陈意见二事:其一,以为‘贼中好为偷兵术,潜抽诸处兵聚于一处,官军多就迫逐,以致失利;经一两月,又偷兵诣他处。官军须知此情,自非来攻城栅,慎勿与战。彼淹留不过三日,须散归旧屯,如此数四空归,自然丧气。官军密遣谍者?其抽兵之处,乘虚袭之,无不捷矣。’其二,‘镇、魏屯兵虽多,终不能分贼势。何则?下营不……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