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四十 楚世家 第十 【汉朝】 【文】 司马迁

    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①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②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③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④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 注①正义尺证反。 注②集解徐广曰:“世本云老童生重黎及吴回。”谯周曰:“老童即卷章。” 索隐卷章名老童,故系本云“老童生重黎”。重氏?黎氏二官代司天地,重为木正,黎为火正。案:左氏传少昊氏之子曰重,颛顼氏之子曰黎。今以重黎为一人,仍是颛顼之子孙者,刘氏……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一百一十七 司马相如列传 第五十七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司马相如者,蜀郡成都人也,字长卿。少时好读书,学击剑,①故其亲名之曰犬子。②相如既学,③慕蔺相如之为人,更名相如。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④非其好也。会景帝不好辞赋,是时梁孝王来朝,从游说之士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庄忌夫子⑤之徒,相如见而说之,因病免,客游梁。梁孝王令与诸生同舍,相如得与诸生游士居数岁,乃着子虚之赋。 注①索隐吕氏春秋剑伎云“持短入长,倏忽纵横之术也”。魏文典论云“余好击剑,善以短乘长”是也。 注②索隐孟康云:“爱而字之也。” 注③索隐案:秦密云“文翁……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七 项羽本纪 第七 【汉朝】 【文】 司马迁

    项籍者,下相人也,①字羽。②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③梁父即楚将项燕,④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⑤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⑥故姓项氏。 注①集解地理志临淮有下相县。索隐县名,属临淮。案:应劭云“相,水名,出沛国。沛国有相县,其水下流,又因置县,故名下相也”。正义括地志云:“相故城在泗州宿豫县西北七十里,秦县。”项,胡讲反。籍,秦昔反。 注②索隐按:下序传籍字子羽也。 注③索隐按:崔浩云“伯?仲?叔?季,兄弟之次,故叔云叔父,季云季父”。 注④正义燕,乌贤反。 注⑤集解始皇本纪云:“项燕自杀。……

  • 国学名著《汉官六种》

    《汉官六种》 - 漢舊儀二卷補遺二卷 【文】 孙星衍

    孫星衍敘錄後漢書衛宏傳:宏作漢舊儀四卷,以載西京舊事。隋志:漢舊儀四卷,衛敬仲撰。南監本作漢書儀。陳氏書錄解題:漢官舊儀三卷,漢議郎東海衛敬仲撰,或云胡廣。聚珍板所刊永樂大典本,亦作漢官舊儀。案:胡廣撰漢官解詁,非撰舊儀。或後人見此書所載多官制,因加「官」字。今以聚珍板二卷本為定,依宏本傳作漢舊儀,以諸書所引校證於下,別作補遺二卷。漢舊儀本有注,魏晉唐人引漢儀注,悉是此書。今不復分別,唯永樂大典…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四 周本纪 第四 【汉朝】 【文】 司马迁

    周后稷,名□。①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②姜原为帝喾元妃。③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之隘巷,④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 而□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之,因名曰□。⑤ 注①正义因太王所居周原,因号曰周。地理志云右扶风美阳县岐山在西北中水乡,周太王所邑。括地志云:“故周城一名美阳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北二十五里,即太王城也。” 注②集解韩诗章句曰:“姜,姓。原,字。”或曰姜原,谥号也。正义……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四十三 赵世家 第十三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5 赵氏之先,与秦共祖。至中衍,①为帝大戊御。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恶来,事纣,为周所杀,其后为秦。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 注①正义中音仲。 季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①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 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②与桃林③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④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⑤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⑥大破之。乃赐造父以赵城,⑦由此为赵氏。 注①集解徐广曰:“或云皋狼地名,在西河。”索隐按:如此说,是名孟增……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