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初,太宗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比见前、后《汉史》载录扬雄《甘泉》、《羽猎》,司马相如《子虚》、《上林》,班固《两都》等赋,此既文体浮华,无益劝诫,何假书之史策?其有上书论事,词理切直,可裨于政理者,朕从与不从皆须备载。” 贞观十一年,著作佐郎邓隆表请编次太宗文章为集。太宗谓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于人者,史则书之,足为不朽。若事不师古,乱政害物,虽有词藻,终贻后代笑,非所须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陈后主、隋炀帝,亦大有文集,而所为多不法,宗社皆须臾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许。…
澄温沅季四位贤弟左右;于十六日在南康府接父亲手谕,及澄沅两弟纪泽儿之信;系刘一送来;二十日接澄弟一倍,系林福秀由县送来,具悉一切。余于十三日自吴城进扎南康,水师右营后营响道营,于十王日进扎青山。十九日贼带炮船五六十号,小划船百六十号,前来扑营,鏖战二时,未分胜负。该匪以小划二十号,又自山后攒出,袭我老营。老营战船,业已余数出队,仅坐船水字数人,及雇民船水手,皆逃上岸。各战船哨官见坐船已失遂尔慌乱…
1、伊川先生上疏曰:夫钟,怒而击之则武,悲而击之则哀,诚意之感而入也。告于人亦如是,古人所以斋戒而告君也。臣前后两得进讲,未尝敢不宿斋预戒,潜思存诚,觊感动于上心。若使营营于职事,纷纷其思虑,待至上前,然后善其辞说,徒以颊舌感人,不亦浅乎?——《二程文集》卷六《上太皇太后书》2、伊川《答人示奏稿书》云: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颐欲公以爱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不惟告…
男国藩跪禀父母亲大人万福金安。乙巳十一月廿二日,同乡彭棣搂放广西思恩府知府,廿四日陈岱云放江西吉安府知府,岱云年仅三十二岁,而以翰林出为太守,亦的来所见者,人皆代渠庆幸,而渠深以未得主考学政为恨。且近日外官情形,动多掣肘,不如京官清贵安稳,能得外差,固为幸事,即不得差,亦可读书养望,不染尘埃。岱云虽以得郡为荣,仍以失去玉堂为海,自放官后,摒挡月余,已于十二月廿八日出京。是夕,渠有家书到京,男拆开…
爆竹一声除旧,桃符万户更新。 履端,是初一元旦;人日,是初七灵辰。 元日献君以椒花颂,为祝遐龄;元日饮人以屠苏酒,可除疠疫。 新岁曰王春,去年曰客岁。 火树银花合,谓元宵灯火之辉煌;星桥铁锁开,调元夕金吾之不禁。 二月朔为中和节,三月三为上巳辰;冬至百六是清明,立春五戊为春社。 寒食节是清明前一日,初伏日是夏至第三庚。 四月乃是麦秋,端午却为蒲节。 六月六日,节名天贶;五月五日,序号天中。 端阳竞渡,吊屈原之溺水;重九登高,效桓景之避灾。 五戊鸡豚宴社,处处饮治聋之酒;七夕牛女渡河,家家穿乞巧之…
丽句清词三分宿慧花香灯影一片艳情话说痴珠自入正后,深居西院,或听秋痕弹琴,或瞧秋痕作画,就县前街也少得去了。这日上元,子秀、子善久不见面,便两人一车,到了秋心院。值门开着,下车走入。见静悄悄的,没个人影;再看月亮门,落把大锁。两人愕然。后来李裁缝出来说起,才知道初二后,秋痕通没回来。两人出来上车。便吩咐赶向秋华堂来。看门见是熟客,就不通报。两人沿西廊步入月亮门,见厨房里一个打杂,在那里打盹,便悄…
“峻宇雕墙”,“家徒壁立”,昔人贫富,皆于墙壁间辨之。故富人润屋,贫士结庐,皆自墙壁始。墙壁者,内外攸分而人我相半者也。俗云:“一家筑墙,两家好看”。居室器物之有公道者,惟墙壁一种,其余一切皆为我之学也。然国之宜固者城池,城池固而国始固;家之宜坚者墙壁,墙壁坚而家始坚。其实为人即是为己,人能以治墙壁之一念治其身心,则无往而不利矣。人笑予止务闲情,不喜谈禅讲学,故偶为是说以解嘲,未审有当于理学名贤…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 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 ,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 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 ,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 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 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 无力。故九…
天高地远,鬼神茫昧,似与人无预,而有时其应如响,殚人之智力,不能与争。沧州上河涯,有某甲女,许字某乙子,两家皆小康,婚期在一二年内矣。有星士过某甲家,阻雨留宿,以女命使推,星士沉思良久,曰:未携算书,此命不能推也。觉有异,穷诘之,始曰:据此八字,侧室命也。君家似不应至此,且闻嫁已有期,而干支无刑克,断不再醮,此所以愈疑也。有黠者闻此事,欲借以牟利,说某甲曰:君家赀几何,如以嫁女必多费,益不支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