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题解]方术,多方之巧法也。幻术,妖妄之邪行也。二者能之,斯可以佐吾之胜;知之,斯可以免士之灾。故于《战形》之后,而以《方术》为第十篇。欲将之究心于所用,亦能应夫卒也。80。兵也者,以巧取胜者也。故通小术者,可以集大事;精小艺者,可以成大功。术不厌卑陋,艺不厌微贱,惟兵为然也。[批评]“巧”字,一篇大意。[原注]此言兵不可泥于常法,当变通诡道以愚惑之。故凡小术小艺,堪以佐胜者,军中亦所必资。此举…
司马憙三相中山,阴简难之。田简谓司马憙曰:“赵使者来属耳,独不可语阴简之美乎?赵必请之,君与之,即公无内难矣。君弗与赵,公因劝君立之以为正妻。阴简之德公,无所穷矣。”果令赵请,君弗与。司马憙曰:“君弗与赵,赵王②必大怒;大怒则君必危矣。然则立以为妻,固无请人之妻不得而怨人者也。” 田简自谓取使,可以为司马憙,可以为阴简,可以令赵勿请也。…
足太阳脉令人腰痛,引项脊尻背如重状;刺其郄中太阳正经出血,春无见血。 少阳令人腰痛,如以针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顾,刺少阳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独起者,夏无见血。 阳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顾,顾如有见者,善悲,刺阳明于(骨行)前三痏,上下和之出血,秋无见血。 足少阴令人腰痛,痛引脊内廉,刺少阴于内踝上二痏,春无见血,出血太多,不可复也。 厥阴之脉,令人腰痛,腰中如张弓弩弦;刺厥阴之脉,在腨踵鱼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其病令人善言,默默然不慧,刺之三痏。 解脉令人腰痛,痛引肩,…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
有饛簋飧,有捄棘匕。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眷言顾之,潸焉出涕。小东大东,杼柚其空。纠纠葛屦,可以履霜。佻佻公子,行彼周行。既往既来,使我心疚。有冽氿泉,无浸获薪。契契寤叹,哀我惮人。薪是获薪,尚可载也。哀我惮人,亦可息也。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舟人之子,熊罴是裘。私人之子,百僚是试。或以其酒,不以其浆。鞙鞙佩璲,不以其长。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
凡趋合倍反,计有适合。化转环属,各有形势,反覆相求,因事为制 。是以圣人居天地之间,立身、御世、施教、扬声、明名也;必因事 物之会,观天时之宜,因知所多所少,以此先知之,与之转化。 世无常贵,事无常师;圣人无常与,无不与;无所听,无不听;成于 事而合于计谋,与之为主。合于彼而离于此,计谋不两忠,必有反忤 ;反于是,忤于彼;忤于此,反于彼。其术也,用之于天下,必量天 下而与之;用之于国,必量国而与之;用之于家,必量家而与之;用 之于身,必量身材气势而与之;大小进退,其用一也。必先谋虑计定 ,而后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