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54 【宋朝】 【文】 司马光

    【梁纪十】 上章阉茂,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中大通二年(庚戌,公元五三零年) 春,正月,己丑,魏益州刺史长孙寿、梁州刺史元俊等遣将击严始欣,斩之,萧玩等亦败死,失亡万馀人。 辛亥,魏东徐州城民吕文欣等杀刺史元大宾,据城反,魏遣都官尚书平城樊子鹄等讨之。二月,甲寅,斩文欣。 万俟丑奴侵扰关中,魏尔朱荣遣武卫将军贺拔岳讨之。岳私谓其兄胜曰:“丑奴,?敌也。今攻之不胜,固有罪;胜之,谗嫉将生。”胜曰:“然则奈何?”岳曰:“愿得尔朱氏一人为帅而佐之。”胜为之言于荣,荣悦,以尔朱天光为使持节、都督二雍、二……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太平广记卷九神仙九 【宋朝】 【文】 李昉

    李少君 孔元方 王烈 焦先孙登 吕文敬 沈建李少君李少君者,齐人也。汉武帝召募方士。少君于安期先生得神丹炉火之方,家贫,不能办药,谓弟子曰:“老将至矣,而财不足,虽躬耕力作,不足以致办。今天子好道,欲往见之,求为合药,可得恣意。”乃以方上帝,云:“丹砂可成黄金,金成服之升仙。臣常游海上,见安期先生,食枣大如瓜。”天子甚尊敬之,赐遗无数。少君尝与武安侯饮食,座中有一老人,年九十余,少君问其名,乃言曾与老人祖父游夜(明抄本夜作射),见小儿从其祖父,吾故识之。时一座尽惊。又少君见武帝有故铜器,因识之……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65 【宋朝】 【文】 司马光

    【梁纪二十一】 起昭阳作噩,尽阏逢阉茂,凡二年。 世祖孝元皇帝下承圣二年(癸酉,公元五五三年) 春,正月,王僧辩发建康,承制使陈霸先代镇扬州。 丙子,山胡围齐离石。戊寅,齐主讨之,未至,胡已走,因巡三堆,大猎而归。 以吏部尚书王褒为左仆射。 己丑,齐改铸钱,文曰“常平五铢”。 二月,庚子,李洪雅力屈,以空云城降陆纳。纳囚洪雅,杀丁道贵。纳以沙门宝志诗识有“十八子”,以为李氏当王,甲辰,推洪雅为主,号大将军,使乘平肩舆,列鼓吹,纳帅众数千,左右翼从。 魏太师泰去丞相、大行台,为都督中外诸军事。 ……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传·贾谊传 【汉朝】 【文】 班固

    贾谊,雒阳人也,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河南守吴公闻其秀材,召置门下,甚幸爱。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征以为廷尉。廷尉乃言谊年少,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 是时,谊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诸生于是以为能。文帝说之,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 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廉让未皇也。然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三十 【文】 毕沅

    起玄黓困敦正月,尽昭阳赤奋若六月,凡一年有奇。○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让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大中祥符五年(辽开泰元年)春,正月,癸酉,命晁迥、刘综、李维、孙奭同知贡举,帝作诗勖以抡材之意。始遣内臣二员承受奏报。乙亥,兵部尚书致仕宋白卒,赠左仆射。有司议谥文宪,内出密奏,言白素无检操,不当获此谥,遂改为文安。赐处州进士周启明粟帛,转运使陈尧佐表其行义故也。戊寅,雨木冰。壬午,河决棣州。癸未,女真部长贡…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二百五十八 嗤鄙一 【宋朝】 【文】 李昉

    魏人钻火 齐俊士 元魏臣 并州士族 高敖曹 梁权贵 柳骞之 阮嵩 郝象贤 朱前疑 张由古 侯思正 王及善 逯仁杰 袁琰 台中语 沈子荣 武懿宗 张衡 李良弼 来子? 阎知微 崔? 权龙襄魏人钻火魏人夜暴疾,命门人钻火。是夕阴暝。督迫颇急。门人念然曰:“君责人亦大无理。今暗如漆,何以不把火照我?当得觅钻火具,然后易得耳。”孔文举闻之曰:“责人当以其方也。”(出《笑林》) 三国时,有个魏国人夜晚突然得了重病,叫门人钻木取火。这天晚特别阴暗,他督促得很急迫,门人愤然道:“你责备人也太无理了,现在夜黑……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65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五十七】 起柔兆阉茂,尽著雍困敦,凡三年。 孝献皇帝庚建安十一年(丙戌,公元二零六年) 春,正月,有星孛于北斗。 曹操自将击高?,留其世子丕守?,使别驾从事崔琰傅之。操围壶关,三月,壶关降。高?自入匈奴求救,单于不受。?独与数骑亡,欲南奔荆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并州悉平。曹操使陈郡梁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时荒乱之馀,胡、狄雄张,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拥众,各为寇害。习到官,诱喻招纳,皆礼如其豪右,稍稍荐举,使诣幕府;豪右已尽,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又因大军出征,令诸将分清以为勇力。吏兵……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三 神十三 【宋朝】 【文】 李昉

    韩光祚 宣州司户 崔圆 郑仁钧 季广琛 刘可大 奴苍璧 南缵 王常韩光祚桃林令韩光祚,携家之官,途经华山庙,下车谒之。入庙门,而爱妾暴死。令巫请之,巫言:“三郎好汝妾,既请且免,至县当取。”光祚至县,乃召金工,为妾铸金为观世音菩萨像,然不之告。五日,妾暴卒,半日方活,云:“适华山府君,备车骑见迎。出门,有一僧,金色,遮其前,车骑不敢过。神曰:‘且留,更三日迎之。’”光祚知其故,又以钱一千,图菩萨像。如期又死,有顷乃苏曰:“适又见迎,乃有二僧在,未及登车。神曰:‘未可取,更三日取之。’”光祚又以……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二十四 鬼九 【宋朝】 【文】 李昉

    秦树 竺惠炽 郭铨 驾思令 山都 区敬之 刘隽 檀道济 石秀之 夏侯祖观 张承吉 梁清 崔茂伯 巢氏 胡庇之 索颐秦 树沛郡人秦树者,家在曲阿小辛村。尝自京归,未至二十里许,天暗失道。遥望火光,往投之。见一女子,秉烛出云:“女弱独居,不得宿客。”树曰:“欲进路,碍夜不可前去,乞寄外住。”女然之。树既进坐,竟以此女独处一室,虑其夫至,不敢安眠。女曰:“何以过嫌,保无虑,不相误也。”为树设食,食物悉是陈久。树曰:“承未出适,我亦未婚。欲结大义,能相顾否?”女笑曰:“自顾鄙薄,岂足伉俪?”遂与寝止。……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十 神仙十 【宋朝】 【文】 李昉

    河上公 刘根 李仲甫 李意期 王兴 赵瞿 王遥河上公河上公者,莫知其姓字,汉文帝时,公结草为庵于河之滨。帝读老子经,颇好之,敕诸王及大臣皆诵之。有所不解数事,时人莫能道之。闻时皆称河上公解老子经义旨,乃使赍所不决之事以问。公曰:“道尊德贵,非可遥问也。”帝即幸其庵,躬问之。帝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域中‘四大’,王居其一。子虽有道,犹朕民也,不能自屈,何乃高乎?”公即抚掌坐跃,冉冉在虚空中,去地数丈,俯仰而答曰:“余上不至天,中不累人,下不居地,何民臣之有?”帝乃下车稽首……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93 【宋朝】 【文】 司马光

    【晋纪十五】 起阏逢? ∷滩,尽强圉大渊献,凡四年。 肃宗明皇帝下太宁二年(甲申,公元三二四年) 春,正月,王敦诬周嵩、周莛与李脱谋为不轨,收嵩、莛于军中,杀之;遣参军贺鸾就沈充于吴,尽杀周札诸兄子;进兵袭会稽,札拒战而死。 后赵将兵都尉石瞻寇下邳、彭城,取东莞、东海,刘遐退保泗口。 司州刺史石生击赵河南太守尹平于新安,斩之,掠五千馀户而归。自是二赵构隙,日相攻掠,河东、弘农之间,民不聊生矣。 石生寇许、颍,俘获万计;攻郭诵于阳翟,诵与战,大破之,生退守康城。后赵汲郡内史石聪闻生败,驰救之,进……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五 神十五 【宋朝】 【文】 李昉

    王法智 李佐时 韦皋 窦参 李伯禽 肖复第 李纳 崔汾 卒秘王法智桐庐女子王法智者,幼事郎子神。大历中,忽闻神作大人语声,法智之父问:“此言非圣贤乎?”曰:“然。我姓滕,名传胤。本京兆万年人,宅在崇贤坊。本与法智有因缘。”与酬对,深得物理,前后州县甚重之。桐庐县令郑锋,好奇之士,常呼法智至舍。令屈滕十二郎,久之方至。其辨对言语,深有士风,锋听之不倦。每见词人,谈经诵诗,欢言终日。常有客僧诣法智乞丐者,神与交言,赠诗云:“卓立不求名出家,长怀片志在青霞。今日英雄气冲盖,谁能久坐宝莲花。”又曾为诗……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28 【宋朝】 【文】 司马光

    【宋纪十】 起阏逢敦?,尽著雍阉茂,凡五年。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元年(甲午,公元四五四年) 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甲辰,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以左卫将军颜竣为吏部尚书、领骁骑将军。 壬戌,更铸孝建四铢钱。 乙丑,魏以侍中伊?为司空。 丙子,立皇子子业为太子。 初,江州刺史臧质,自谓人才足为一世英雄;太子劭之乱,质潜有异图,以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庸暗易制,欲外相推奉,因而覆之。质于义宣为内兄,既至江陵,即称名拜义宣。义宣惊愕问故,质曰:“事中宜然。”时义宣已奉帝为……

  • 国学名著《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六十一 感应一 【宋朝】 【文】 李昉

    张宽 汉武帝 醴泉 淮南子 扬雄 刘向 袁安 樊英 五石精 律吕 陈业 陈实 三州人 魏任城王 吕虔 管宁 河间男子 宜阳女子 张应 南郡掾 蒲坂精舍 吴兴经堂 南徐士人 徐祖 刘京 何敬叔 萧子懋 萧睿明 解叔谦 宗元卿 匡昕 曾康祖张 宽张宽字叔文,汉时为侍中,从祀于甘泉。至渭桥,有女子浴于渭水,乳长七尺。上怪其异,遣问之,女曰:“帝后第七车,知我所来。”时宽在第七车,对曰:“天星主祭祀者,斋戒不严,即女人星见。”(出《汉武故事》) 张宽的字是叔文,汉武帝时他是侍中。一次跟随皇帝去甘泉举行……

  • 拼音: xīn

    部首:

    笔画:4画

    五笔:nyny

    【基本释义】心xīn人和高等动物体内主管血液循环的器官(通称“心脏”):心包。心律。心衰。心悸。中央,枢纽,主要的:心腹。中心。习惯上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情况,感情等:心理。心曲。心魄。心地。心扉。衷心。心旷神怡。人心惟危。口笔画数:4;部首:心;笔顺编号:4544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061 【宋朝】 【文】 司马光

    【汉纪五十三】 起瘀逢阉茂,尽旃蒙大渊献,凡二年。 孝献皇帝丙兴平元年(甲戌,公元一九四年) 春,正月,辛酉,赦天下。 甲子,帝加元服。 二月,戊寅,有司奏立长秋宫。诏曰:“皇妣宅兆未卜,何忍言后宫之选乎!”壬午,三公奏改葬皇妣王夫人,追上尊号曰灵怀皇后。 陶谦告急于田楷,楷与平原相刘备救之。备自有兵数千人,谦益以丹杨兵四千,备遂去楷归谦,谦表为豫州刺史,屯小沛。曹操军食亦尽,引兵还。 马腾私有求于李?,不获而怒,欲举兵相攻;帝遣使者和解之,不从。韩遂率众来和腾、?,即而复与腾合。谏议大夫种邵……

  • 拼音: píng

    部首:

    笔画:5画

    五笔:guhk

    【基本释义】平píng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均等:平分。平行(x妌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安定、安静:平安。平服。治理,镇压:平定。抑止(怒气):他把气平了下去。和好:“宋人及楚人平”。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价。平凡。往常,一向:平生(a.从来;b.终身)。平素。汉语四声之一:平声。平仄。姓。〔平假(古同“评”,评议。ji?)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calmdrawequalevenflatpeacefulplanesmoothsuppresstie仄笔画数:5;部首:干;笔顺编号:14312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辛毗杨阜高堂隆传 【魏晋】 【文】 陈寿

    辛毗字佐治,颖川阳翟人也,其先建武中自陇西东迁。毗随兄评从袁绍。太祖为司空,辟毗,毗不得应命。及袁尚攻兄谭于平原,谭使毗诣太祖求和。太祖将征荆州,次于西平。毗见太祖致谭意,太祖大悦。后数日,更欲先平荆州,使谭、尚自相弊。他日置酒,毗望太祖色,知有变,以语郭嘉。嘉白太祖,太祖谓毗曰:“谭可信?尚必可克不?”毗对曰:“明公无问信与诈也,直当论其势耳。,袁氏本兄弟相伐,非谓他人能间其间,乃谓天下可定于己也。今一旦求救于明公,此可知也。显甫见显思困而不能取,此力竭也。兵革败于外,谋臣诛于内,兄弟谗阋,国…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33 【宋朝】 【文】 司马光

    【宋纪十五】 起重光大渊献,尽旃蒙单阏,凡五年。 太宗明皇帝下泰始七年(辛亥,公元四七一年) 春,二月,戊戌,分交、广置越州,治临漳。 初,上为诸王,宽和有令誉,独为世祖所亲。即位之初,义嘉之党多蒙全宥,随才引用,有如旧臣。及晚年,更猜忌忍虐,好鬼神,多忌讳,言语、文书,有祸败、凶丧及疑似之言应回避者数百千品,有犯必加罪戮。改“?”字为“?瓜”,以其似祸字故也。左右忤意,往往有刳斫者。 时淮、泗用兵,府藏空竭,内外百官,并断俸禄。而上奢费过度,每所造器用,必为正御、副御、次副各三十枚。嬖幸用事……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资治通鉴179 【宋朝】 【文】 司马光

    【隋纪三】 起上章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高祖文皇帝中开皇二十年(庚申,公元六零零年) 春,二月,熙州人李英林反。三月,辛卯,以扬州总管司马河内张衡为行军总管,帅步骑五万讨平之。 贺若弼复坐事下狱,上数之曰:“公有三太猛:嫉妒心太猛,自是、非人心太猛,无上心太猛。”既而释之。他日,上谓侍臣曰:“弼将伐陈,谓高?曰:‘陈叔宝可平也。不作高鸟尽、良弓藏邪?’?云‘必不然。’及平陈,遽索内史,又索仆射。我语?曰:‘功臣正宜授勋官,不可预朝政。’弼后语?:‘皇太子于己,出口入耳,无所不尽。公终久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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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