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反经》

    《反经》 - 惧诫 【唐朝】 【文】 赵蕤

    《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书》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尸子》曰:“昔周公反政,孔子非之曰:‘周公其不圣乎!以天下让,不为兆人也。’”(议曰:昔尧称:“吾以天下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吾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遂禅于舜。”今周公不以天下为务,而自取让名,非为圣达节者也,故孔子非之。)董生曰:“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古语曰:“穷鼠嚙狸,匹夫奔万乘。”故黄石公曰:“君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孙卿曰:“能除患则为福,不能则为贼。”(…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文帝纪 【魏晋】 【文】 陈寿

    文皇帝讳丕,字子桓,武帝太子也。中平四年冬,生于谯。[一]建安十六年,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二]太祖崩,嗣位为丞相、魏王。[三]尊王后曰王太后。 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 注[一]魏书曰:帝生时,有云气青色而圜如车盖当其上,终日,望气者以为至贵之证,非人臣之气。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遂博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善骑射,好击剑。举茂才,不行。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五)**[三]*年,为司徒赵温所辟。太祖表“温辟臣子弟,选举故不以实”。使侍中守光禄勋郗虑持节奉策免温官。…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八 高祖本纪 第八 【汉朝】 【文】 司马迁

    高祖,①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②字季。③父曰太公,④母曰刘媪。⑤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⑥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讳邦。”张晏曰:“礼谥法无‘高’,以为功最高而为汉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 注②集解李斐曰:“沛,小沛也。刘氏随魏徙大梁,移在丰,居中阳里。”孟康曰:“后沛为郡,丰为县。”索隐按:高祖,刘累之后,别食邑于范,士会之裔,留秦不反,更为刘氏。刘氏随魏徙大梁,后居丰,今言“姓刘氏”者是。 左传“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

  • 国学名著《汉官六种》

    《汉官六种》 - 漢官儀二卷 【文】 孙星衍

    孫星衍敘錄隋志:漢官五卷,應劭注。漢官儀十卷,應劭撰。據後漢書應劭傳,建安二年,「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劭所撰,止一書,不知隋志何以分為二。又劭傳云:「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初,父奉為司隸時,並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狀人紀。」今諸書引漢官儀,有諸人姓名,狀人紀者,疑即其書中篇名。陳氏書錄…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