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 duǎn

    duǎn

    长的相反词:(1)指距离或长度小。如:『短刀』、『短裙』。(2) 指时间少。如:『昼长夜短』。书经˙尧典:『日短星昴,以正仲冬。』(2) 指才气少。如:『短才』。晋书˙卷六十二˙刘琨传:『以臣愚短,当此至难,忧如循环,不遑寝食。』过失﹑缺点。如:『护短』﹑『揭短』、『说长道短』、『截长补短』。1.缺少。官话指南˙卷二˙官商吐属:『我这儿短了两只白皮箱。』2.说别人坏话。史记˙卷八十四˙屈原贾生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3.儒林外史˙第四回:『严乡绅执意不肯,把小的的驴和米同稍袋都叫人短了家去。』 【查看详细解释
  • 屈原 qū yuán

    yuán

    人名。(公元前343~?)名平,又名正则,字灵均,战国时楚人。曾做左徒、三闾大夫,怀王时,遭靳尚等人毁谤,被放逐于汉北,于是作离骚表明忠贞之心;顷襄王时被召回,又遭上官大夫谮言而流放至江南,终因不忍见国家沦亡,怀石自沉汩罗江而死。重要著作有离骚、九章、天问等赋,对后代文学影响极大。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战国策》

    《战国策》 - 燕攻齐齐破 【汉朝】 【文】 刘向

    燕攻齐,齐破。闵王奔莒,淖齿杀闵王。田单守即墨之城,破燕兵,复齐墟。襄王为太子征。齐以破燕,田单之立疑,齐国之众,皆以田单为自立也。襄王立,田单相之。 过菑水,有老人涉菑而寒,出不能行,坐于沙中。田单见其寒,欲使后车分衣,无可以分者,单解裘而衣之。襄王恶之,曰:“田单之施,将欲以取我国乎?不早图,恐后之。”左右顾无人,岩下有贯珠者,襄王呼而问之曰:“女闻吾言乎?”对曰:“闻之。”王曰:“女以为何若?”对曰:“王不如因以为己善。王嘉单之善,下令曰:‘寡人忧民之饥也,单收而食之;寡人忧民之寒也,单解…

  • 吕不韦 lǚ bù wéi

    wéi

    人名。(公元前?~235)战国时秦人。本为商贾,因有功于秦庄襄王,而为秦相,后封文信侯。曾以有孕之姬献给庄襄王,生子政,即秦始皇。始皇时尊为仲父,后与太后私通,畏罪自婆居相位时,曾使门客着吕氏春秋一书。 【查看详细解释
  • 秦穆公 qín mù gōng

    qíngōng

    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勤求贤士,得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贤臣,助晋文公归晋。周襄王时伐西戎,开地千里,襄王命为西方诸侯之伯,遂霸西戎。在位三十九年。谥穆。春秋五霸之一。 【查看详细解释
  • 诅楚文 zǔ chǔ wén

    chǔwén

    战国秦昭襄王诅祝楚怀王的祷辞,凡三篇,其名为『巫咸文』、『大沉厥湫文』、『巫驼文』。内容皆为战国时代秦昭襄王在神明面前宣告楚怀王的罪行,请求神明降祸给他的文字。三石字数稍有参差,文句大抵相同。相传于北宋间出土,但后人疑为伪托。 【查看详细解释
  • 巫山云雨 wū shān yún yǔ

    shānyún

    战国时楚怀王、襄王并传有游高唐、梦巫山神女自愿荐寝事。见文选˙宋玉˙高唐赋˙序、神女赋˙序。巫山云雨比喻男女欢合。精忠岳传˙第三十五回:『十二巫山云雨会,襄王今夜上阳台。』亦用于形容自然界的云情雨态。唐˙李白˙江上寄巴东故人诗:『汉水波浪远,巫山云雨飞。』亦作『云雨高唐』、『云雨巫山』。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战国策》

    《战国策》 - 齐闵王之遇杀 【汉朝】 【文】 刘向

    齐闵王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太史家庸夫。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状貌,以为非常人,怜而常窃衣食之,与私焉。莒中及齐亡臣相聚,求闵王子,欲立之。法章乃自言于莒。共立法章为襄王。襄王立,以太史氏女为王后,生子建。太史敫曰:“女无谋而嫁者,非吾种也,汙吾世矣。”终身不睹。君王后贤,不以不睹之故,失人子之礼也。 襄王卒,子建立为齐王,君王后事秦谨,与诸侯信,以故建立四十—有余年不受兵。 秦始皇尝使使者遗君王后玉连环,曰:“齐多知,而解此环不?”君王后以示群臣,群臣不知解。君王后引椎椎破之,谢秦使曰:“谨以…

  • 国学名著《古文观止》

    《古文观止》 - 屈原列传 【汉朝】 【文】 司马迁

    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

  • 国学名著《战国策》

    《战国策》 - 庄辛谓楚襄王 【汉朝】 【文】 刘向

    庄辛谓楚襄王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辇从鄢陵君与寿陵君,专淫逸侈靡,不顾国政,郢都必危矣。”襄王曰:“先生老悖乎?将以为楚国祅祥乎?”庄辛曰:“臣诚见其必然者也,非敢以为国祅祥也。君王卒幸四子者不衰,楚国必亡矣。臣请辟于赵,淹留以观之。”庄辛去之赵。留五月,秦果举鄢、郢、巫、上蔡、陈之地,襄王流揜于城阳。于是使人发驺,征庄辛于赵。庄辛曰:“诺。” 庄辛至,襄王曰:“寡人不能用先生之言,今事至于此,为之奈何?”庄辛对曰:“臣闻鄙语曰:‘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臣闻昔汤、武以…

  • 国学名著《贾谊新书》

    《贾谊新书》 - 卷二·审微 【文】 贾谊

    善不可谓小而无益,不善不可谓小而无伤,非以小善为一足以利天下,小不善为一足以乱国家也。当夫轻始而傲微,则其流必至于大乱也,是故子民者谨焉。彼人也,登高则望,临深则窥,人之性,非窥且望也,势使然也。夫事有逐奸,势有召祸。老?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管仲曰:“备患于未形”,上也。语曰:“焰焰弗灭,炎炎柰何,萌芽不伐,且折斧柯。”智禁于微,次也。事之适乱,如地形之惑人也,机渐而往,俄而东西易面…

  • 国学名著《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 - 秦纪一 【宋朝】 【文】 司马光

    【秦纪一】 起柔兆敦?,尽昭阳作噩,凡二十八年。 昭襄王五十二年(丙午,公元前二五五年) 河东守王稽坐与诸侯通,弃市。应侯日以不怿。王临朝而叹,应侯请其故。王曰:“今武安君死,而郑安平、王稽等皆畔,内无良将而外多敌国,吾是以忧。”应侯惧,不知所出。燕客蔡泽闻之,西入秦,先使人宣言于应侯曰:“蔡泽,天下雄辩之士。彼见王,必困君而夺君之位。”应侯怒,使人召之。蔡泽见应侯,礼又倨。应侯不快,因让之曰:“子宣言欲代我相,请闻其说。”蔡泽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四时之序,成功者去。君独不见夫秦之商君、……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传 第十八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春申君者,楚人也,名歇,姓黄氏。游学博闻,事楚顷襄王。①顷襄王以歇为辩,使于秦。秦昭王使白起攻韩?魏,败之于华阳,禽魏将芒卯,韩?魏服而事秦。秦昭王方令白起与韩?魏共伐楚,未行,而楚使黄歇适至于秦,闻秦之计。当是之时,秦已前使白起攻楚,取巫?黔中之郡,拔鄢郢,东至竟陵,②楚顷襄王东徙治于陈县。③黄歇见楚怀王之为秦所诱而入朝,遂见欺,留死于秦。顷襄王,其子也,秦轻之,恐壹举兵而灭楚。歇乃上书说秦昭王曰: 注①索隐名横,考烈王完之父。 注②正义竟陵属江夏郡也。 注③正义今陈州也。……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木兰花 【宋朝】 【词】 晏几道

    秋千院落重帘暮。彩笔闲来题绣户。墙头丹杏雨馀花,门外绿杨风后絮。朝云信断知何处。应作襄王春梦去。紫骝认得旧游踪,嘶过画桥东畔路。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祝英台近 【宋朝】 【词】 苏轼

    挂轻帆,飞急桨,还过钓台路。酒病无聊,欹枕听鸣橹。断肠簇簇云山,重重烟树,回首望、孤城何处。间离阻。谁念萦损襄王,何曾梦云雨。旧恨前欢,心事两无据。要知欲见无由,痴心犹自,倩人道、一声传语。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减字木兰花 【宋朝】 【词】 黄庭坚

    (登巫山县楼作)襄王梦里。草绿烟深何处是。宋玉台头。暮雨朝云几许愁。飞花漫漫。不管羁人肠欲断。春水茫茫。欲度南陵更断肠。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南柯子 【宋朝】 【词】 秦观

    霭霭迷春态,溶溶媚晓光。不应容易下巫阳。只恐翰林前世、是襄王。暂为清歌驻,还因暮雨忙。瞥然飞去断人肠。空使兰台公子、赋高唐。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鹧鸪天 【宋朝】 【词】 赵令畤

    (前改张文潜诗,但有此四句,正为咸平刘生作。余作后改为鹧鸪天赠之)可是相逢意便深。为郎巧笑不须金。门前一尺春风髻,窗内三更夜雨衾。情渺渺,信沉沉。青鸾无路寄芳音。山城钟鼓愁难听,不解襄王梦里寻。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柳初新 【宋朝】 【词】 沈蔚

    楚天来驾春相送。半醉侧、花冠重。瑶台清宴,群仙戏手,剪出彩衣犹动。谁拂瑶琴巧弄。舞丹山、三千雏凤。艳冶轻盈放纵。倚东风、从来遍宠。桃花溪上,相思未断,愁掩五云真洞。算曾揖、飞鸾双控。等闲入、襄王春梦。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点绛唇 【宋朝】 【词】 曹组

    一片南云,定知来做巫山雨。歌声才度。只向风中住。恼乱襄王,无限牵情处。长天暮。又还飞去。目断阳台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