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妖 cǎo yāo

    cǎoyāo

    草木的枯荣、结实等悖于四时的变异现象。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中之下:『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怅以时,故有草妖。』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后汉书》

    《后汉书》 - 志·五行二 【南北朝】 【文】 范晔

    灾火 草妖 羽虫孽 羊祸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B928火。”蠃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反叛攻浮,卒诛灭。 …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志·五行志中之下 【汉朝】 【文】 班固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哲,知也。《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匀,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奥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

  • 国学名著《搜神记》

    《搜神记》 - 卷六 【魏晋】 【文】 干宝

    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其于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 夏桀之时厉山亡,秦始皇之时三山亡,周显王三十二年宋大邱社亡,汉昭帝之末,陈留昌邑社亡。京房易传曰:“山默然自移,天下兵乱,社稷亡也。”故会稽山阴琅邪中有怪山,世传本琅邪东武海中山也,时天夜,风雨晦冥,旦而见武山在焉,百姓怪之,因名曰怪山,时东武县山,亦一夕自亡去,识其形者,乃知其移来。今怪山下见有东武里,盖记山所自来,以为名也。又交州脆州山移至青州。凡山徙…

  • 国学名著《武经总要》

    《武经总要》 - 后集·卷十六 【文】 曾公亮,丁度

    占候六叙曰:仰观天文,著在图籍,昭昭可验者也。七曜所行,经星常宿,次舍陵犯,飞流斗蚀,晕背冗,抱珥虹蚬,迅雷妖风,怪云变气,背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犹影之象形,响之应声。使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小数,舍人事,任鬼神。凡誓军旅履行阵,制胜决于人事,参以天变,则亏衄者鲜。今以司天少监杨惟德等编纂天地、日月星辰、风云气候、三式占候诀分为五卷,列于左云。天占凡天裂。刘向曰:天裂,阳不足…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