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于歧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歧伯曰:禁其不可刺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歧伯曰:无泻其不可夺者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歧伯曰:补泻无过其度。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歧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 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歧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宜。 黄帝曰: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歧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曚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已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泻水。庚辛日自乘四季,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 黄帝曰:何谓五夺?歧伯曰…
刘项持兵鹿未穷,自乘黄屋岛夷中。南来作尉任嚣力,北向称臣陆贾功。箫鼓尚陈今世庙,旌旗犹镇昔时宫。越人未必知虞舜,一奏薰弦万古风。
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又使门人苦邀致之,许骑驴,径欲造丞相厅事。门吏止之,不可,吏曰:“此丞相厅门,虽丞郎亦须下。”许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不下驴而去。门吏急追之,不还,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终不至。公叹曰:“许市井人耳。惟其无所求于人,尚不可以势屈,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 造舍之法,谓之《木经》,或云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去声。自梁以…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石崇厕,常有十余婢侍列,皆丽服藻饰。置甲煎粉、沉香汁之属,无不毕备。又与新衣箸令出,客多羞不能如厕。王大将军往,脱故衣,箸新衣,神色傲然。群婢相谓曰:“此客必能作贼。” 武帝尝降王武子家,武子供馔,并用琉璃器。婢子百余人,皆绫罗裤(衣罗),以手擎饮食。烝豚肥美,异于常味。帝…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
硕县下有眩潭,以视之眩人眼,因以为名。傍有田陂,昔有人,船行过此陂,见一大蛟死在陂上,不得下。无何,见一人长壮乌衣立于岸侧,语行人云:“昨下陂不过而死。可以报眩潭。”行人曰:“眩潭无人,何可报?”乌衣人曰:“但至潭,便大言之。”行人如其旨。须臾,潭中有号泣声。晋元熙中,桂阳郡有一老翁。常以钓为业。后清晨出钓,遇大鱼食饵,掣纶甚急,船、人奄然俱没。家人寻翁于钓所,见老翁及鱼并死,为钓纶所缠。鱼腹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