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羽声 yǔ shēng

    shēng

    五声之一,其声悲壮。史记˙卷八十六˙刺客传˙荆轲传:『复为羽声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明˙叶宪祖˙易水寒˙第三折:『试为羽声慷慨,荆卿弗辞这杯酒者。』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听笛歌留别郑协律 【唐朝】 【诗】 刘长卿

    旧游怜我长沙谪,载酒沙头送迁客。天涯望月自沾衣,江上何人复吹笛。横笛能令孤客愁,渌波淡淡如不流。商声寥亮羽声苦,江天寂历江枫秋。静听关山闻一叫,三湘月色悲猿啸。又吹杨柳激繁音,千里春色伤人心。随风飘向何处落,唯见曲尽平湖深。明发与君离别后,马上一声堪白首。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兰陵王(和清真) 【宋朝】 【词】 叶隆礼

    大堤直。袅袅游云蘸碧。兰舟上,曾记那回,拂粉涂黄弄春色。施颦托倾国。金缕尊前劝客。阳台路,烟树万重,空有相思寄鱼尺。飘零叹萍迹。自懒展罗衾,羞对瑶席。折钗分镜盟难食。看桃叶迎笑,柳枝垂结,萋萋芳草暗水驿。肠断画阑北。寒恻。泪痕积。想柱雁尘侵,笼羽声寂。天涯流水情何极。悲沈约宽带,马融怨笛。那堪灯幌,听夜雨,镇暗滴。

  • 拼音:

    部首:

    笔画:10画

    五笔:sng

    【基本释义】栩xǔ〔栩栩〕形容生动传神的样子,如“栩栩如生”。笔画数:10;部首:木;笔顺编号:1234541541
  • 拼音:

    部首:

    笔画:8画

    五笔:yng

    【基本释义】诩(詡)xǔ夸耀,说大话:自诩。夸诩。〔诩诩〕同“栩栩”。普遍:“德发扬,诩万物”。笔画数:8;部首:讠;笔顺编号:45541541
  • 国学名著《六韬》

    《六韬》 - 龙韬·五音 【先秦】 【文】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律章之声,可以知三军之消息、胜负之决乎?” 太公曰:“深哉!王之问也。夫律管十二,共要有五音——宫、商、角、徵、羽、此其正声也。万代不易,五行之神,道之常也,可以之敌金、木、水、火、土,各以其胜攻之。古者三皇之世,虚无之情以制刚强。无有文字,皆由五行。五行之道,天地自然。六甲之分,微妙之神。 “其法:以天清净,无阴云风雨,夜半,遣轻骑往至敌人之垒,去九百步外,遍持律管。有应志管,其来甚微。角声应管,当以白虎;徵声应管,当以玄武;商声应管,当以朱雀;羽声应管,当以勾陈;五管声尽,不…

  • 国学名著《管子》

    《管子》 - 幼官 【先秦】 【文】 管仲及门徒

    中方本图 若因处虚守静人物,人物则皇。五和时节,君服黄色,味甘味,听宫声,治和气,用五数,饮于黄后之井,以倮兽之火爨,藏温濡,行敺养,坦气修通,凡物开静,形生理。常至命,尊贤授德,则帝。身仁行义,服忠用信,则王。审谋章礼,选士利械,则霸。定生处死,谨贤修伍,则众。信赏审罚,爵材禄能,则强。计凡付终,务本饬末,则富。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同异分官,则安。 通之以道,畜之以惠,亲之以仁,养之以义,报之以德,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期之以事,攻之以官,发之以力,威之以诚。一举而上下得终,再举…

  • 国学名著《梦溪笔谈》

    《梦溪笔谈》 - 乐律一 【宋朝】 【文】 沈括

    《周礼》:“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即地祇皆出,可得而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凡声之高下,列为五等,以宫、商、角、徵、羽名之。为之主者曰宫,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谓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圜钟为宫,则黄钟乃第五羽声也,今则谓之角,虽谓之角,名则易矣,其实第五之声,安能变哉?强谓之角而已。先王为乐之意,盖不如是也。世之乐异…

  • 国学名著《管子》

    《管子》 - 幼官图 【先秦】 【文】 管仲及门徒

    右中方本图 若因处虚守静,人物则皇。五和时节,君服黄色,味甘味,听宫声,治和气,用五数,饮于黄后之井,以倮兽之火爨。藏漫濡,行驱养,坦气修通。凡物开静,形生理。 常至命,尊贤授德则帝;身仁行义,服忠用信则王;审谋章礼,选士利械则霸;定生处死,谨贤修伍则众;信赏审罚,爵材禄能则强;计凡付终,务本饰末则富;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同异分官则安。 通之以道,畜之以惠,亲之以仁,养之以义,报之以德,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期之以事,攻之以言,发之以力,威之以诚。一举而上下得终,再举而民无不从,三举…

  • 国学名著《战国策》

    《战国策》 - 燕太子丹质于秦亡归 【汉朝】 【文】 刘向

    燕太子丹质于秦,亡归。见秦且灭六国,兵以临易水,恐其祸至。太子丹患之,谓其太傅鞫武曰:“燕、秦不两立,愿太傅幸而图之。”武对曰:“秦地遍天下,威胁韩、魏、赵氏,则易水以北,未有所定也。奈何以见陵之怨,欲排其逆鳞哉?”太子曰:“然则何由?”太傅曰:“请入,图之。” 居之有间,樊将军亡秦之燕,太子容之。太傅鞫武谏曰:“不可。夫秦王之暴,而积怨于燕,足为寒心,又况闻樊将军之在乎!是以委肉当饿虎之蹊,祸必不振矣!虽有管、晏,不能为谋。愿太子急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讲于单于,然后…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二十六 历书 第四 【汉朝】 【文】 司马迁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①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先?。②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③时鸡三号,卒明。④抚十二*[月]*节,卒于丑。⑤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⑥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注①索隐按: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唯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仍以……

  • 国学名著《梦溪笔谈》

    《梦溪笔谈》 - 补笔谈卷一 【宋朝】 【文】 沈括

    故事 故事,不御前殿,则宰相一员押常参官再拜而出。神宗初即位,宰相奏事,多至日晏。韩忠献当国,遇奏事退晚,即依旧例一面放班,未有著令。王乐道为御史中丞,弹奏语过当,坐谪陈州,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时未退,即一面放班,遂为定制。 故事,升朝官有父致仕,遇大礼则推恩迁一官,不增俸,熙宁中,张丞相杲卿以太子太师致仕,用子荫当迁仆射。廷议以为执政官非可以子荫迁授,罢之。前两府致仕,不以荫迁官,自此始。 故事,初授从官、给谏未衣紫者,告谢日面赐金紫。何圣从在陕西就任除待制,仍旧衣绯。后因朝阙,值大宴,殿上独圣…

  • 国学名著《淮南子》

    《淮南子》 - 诠言训 【汉朝】 【文】 刘安及门客

    洞同天地,浑沌为朴,未造而成物,谓之太一。同出于一,所为各异,有鸟、 有鱼、有兽,谓之分物。方以类别,物以群分,性命不同,皆形于有。隔而不通, 分而为万物,莫能及宗,故动而谓之生,死而谓之穷。皆为物矣,非不物而物物 者也,物物者亡乎万物之中。稽古太初,人生于无,形于有,有形而制于物。能 反其所生,故未有形,谓之真人。真人者,未始分于太一者也。圣人不为名尸, 不为谋府,不为事任,不为智主。藏无形,行无迹,游无朕,不为福先,不为祸 始,保于虚无,动于不得已。欲福者或为祸,欲利者或离害。故无为而宁者,…

  • 国学名著《反经》

    《反经》 - 察相 【唐朝】 【文】 赵蕤

    《左传》曰:“周内史叔服如鲁,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杜预曰:“丰下,谓面方也”。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七子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人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吾有望矣。”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人,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汉书》曰:“高祖立濞为吴王。已拜,上相之曰:‘汝面状有反相,汉…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八十六 刺客列传 第二十六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曹沫者,鲁人也,①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②犹复以为将。 注①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注②索隐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兖州龚丘县西北七十……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八十八 【文】 毕沅

    起玄黓敦牂七月,尽阏逢涒滩四月,凡一年有奇。○徽宗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崇宁元年(辽乾统二年)秋,七月,甲申朔,建长生宫以祠荧惑。丙戌,诏:“省、台、寺、监及监司、郡守,并以三年成任。”戊子,以蔡京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制下之日,赐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创法之制,先帝继之,两遭变更,国是未定,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顿首谢曰:“敢不尽死!”制辞极其褒美,翰林学士张商英所…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