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歧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歧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
黄帝问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岁,人亦应之。今三阴三阳,不应阴阳,其故何也? 岐伯对曰: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则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阳予之正,阴为之主;故生因春,长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则天地四塞。阴阳之变,其在人者,亦数之可数。 帝曰:愿闻三阴三阳之离合也。 岐伯曰: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太阳…
黄帝曰:天有八风,经有五风,何谓? 岐伯对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藏,邪气发病。所谓得四时之胜者: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谓四时之胜也。 东风生于春,病在肝,俞在颈项;南风生于夏,病在心,俞在胸胁;西风生于秋,病在肺,俞在肩背;北风生于冬,病在肾,俞在腰股;中央为土,病在脾,俞在脊。 故春气者,病在头;夏气者,病在藏;秋气者,病在肩背;冬气者,病在四支。 故春善病鼽衄,仲夏善病胸胁,长夏善病洞泄寒中,秋善病风疟,冬善病痹厥。 故冬不按跷,春不鼽衄,春不病颈项,仲夏不病胸…
我思君兮河之壖。我为河中之泉,君为河中之青天。天青青,泉泠泠。泉含青天天隔泉,我思君兮心亦然。心亦然,此心复在天之侧。我心为风兮淅淅,君身为云兮幂幂。此风引此云兮云不来,此风此云兮何悠哉,与我身心双裴回。
中气升降,是生阴阳,阴阳二气,上下回周。阴位于下,而下自左升,则为清阳;阳位于上,而上自右降,则为浊阴。清阳生发于木火,则不至于下陷;浊阴收藏于金水,则不至于上逆。清气之不陷者,阳嘘于上也;浊气之不逆者,阴吸于下也。浊气不逆,则阳降而化阴,阳根下潜而不上飞;清气不陷,则阴升而化阳,阴根上秘而不下走。彼此互根,上下环抱,是曰平人。而清气之左升,赖乎阴中之阳生,阳生则浮动而亲上,权在己土;浊阴之右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