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导王丞相善于国事。初渡江,帑藏空竭,唯有练数千端。丞相与朝贤共制练布单衣。一时士人翕然竞服,练遂踊贵。乃令主者卖之,每端至一金。 〔评〕此事正与“恶紫”对照。谢安之乡人有罢官者,还,诣安。安问其归资,答曰:“唯有蒲葵扇五万。”安乃取一中者捉之。士庶竞市,价遂数倍。此即王丞相之故智。…
隋高祖继周统,其兵制大抵仍周、齐府兵之旧,而特加润饰焉。自今考之,其十二卫之制,则曰翊卫、曰骁骑卫、曰武卫、曰屯卫、曰御卫、曰侯卫,各分左右。而置将军以统诸府之兵,故当时之兵互相统摄而权不分。诸府之兵,有郎将、副郎将、坊主、团主之属以相统治;其外又有骠骑、车骑之军,折冲、果毅之军。虽增易不常(唐兵制云:骠骑、车骑二府皆有将军,后更骠骑曰鹰扬郎将,车骑曰副郎将,别置折冲、果毅。),而要其大概,则周…
郑铸《刑书》,晋作《执秩》,赵制《国律》,楚作《仆区》(区,音欧),皆法律之名也。仆,隐也;区,匿也;作为隐匿亡人之法。历代狱名夏狱曰夏台,商狱曰羑里,周狱曰囹圄,汉狱曰请室。五听《周礼》;少司寇以五声听讼狱,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三刺听讼者以三刺,一刺曰讯群臣,二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古刑墨、劓、剕、宫、大辟,其后加流、赎、鞭、朴为九刑。古刑名城旦、舂:城旦者…
一 景公过晏子,曰:“子宫小,近市,请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辞曰:“且婴家贫,待市食,而朝暮趋之,不可以远。”景公笑曰:“子家习市,识贵贱乎?”是时景公繁于刑。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景公造然变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 或曰:晏子之贵踊,非其诚也,欲便辞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无以不当闻,而以太多说,无术之患。败军之诛以千百数,犹且不止;即治乱之刑如恐不胜,而奸尚不尽。今晏子不察其当否,而以太多为说,不亦妄…
(议曰:理国之要,以仁义赏罚,此其大略也。然用失其宜,反以为害。故着《反经》一章以明之也。) 臣闻三代之亡,非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矣。故知法也者,先王之陈迹,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故尹文子曰:“仁义礼乐、名法刑赏,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术。” 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反仁也。议曰:在礼,家施不及国,大夫不收公利。孔子曰:“天子爱天下,诸侯爱境内,不得过所爱者,恶私惠也。”故知偏私之仁,王者恶之也。) 义者,所以立节行,亦所以成华伪。(反义也。议曰:亡身殉国,临大节而不可夺,此正义也…
贞观初,太宗谓萧瑀曰:“朕少好弓矢,自谓能尽其妙。近得良弓十数,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也。’朕问其故,工曰:‘木心不正,则脉理皆邪,弓虽刚劲而遣箭不直,非良弓也。’朕始悟焉。朕以弧矢定四方,用弓多矣,而犹不得其理。况朕有天下之日浅,得为理之意,固未及于弓,弓犹失之,而况于理乎?”自是诏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内省,每召见,皆赐坐与语,询访外事,务知百姓利害、政教得失焉。 贞观元年,太宗谓黄门侍郎王珪曰:“中书所出诏敕,颇有意见不同,或兼错失而相正以否。元置中书、门下,本拟相防过误。人之意见,每…
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也,将作大匠严之子。为人美辞貌,有俊才。初,京兆挚恂以儒术教授,隐于南山,不应征聘,名重关西,融从其游学,博通经籍。恂奇融才,以女妻之。 永初二年,大将军邓骘闻融名,召为舍人,非其好也,遂不应命,客于凉州武都,汉阳界中。会羌虏飙起,边方扰乱,米谷踊贵,自关以西,道殣相望。融既饥因,乃悔而叹息,谓其友人曰:“古人有言:‘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所以然者,生贵于天下也。今以曲俗咫尺之羞,灭无赀之躯,殆非老、庄所谓也。”故往应骘召。 四年,拜为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
诗曰: 燕入非傍舍,鸥归只故池。 断桥无复板,卧柳自生枝。 遂有山阳作,多惭鲍叔知。 素交零落尽,白首泪双垂。 话说韩道国与来保,自从拿着西门庆四千两银子,江南买货物,到于扬州,抓寻苗青家内宿歇。苗青见了西门庆手札,想他活命之恩,尽力趋奉。又讨了一个女子,名唤楚云,养在家里,要送与西门庆,以报其恩。韩道国与来保两个且不置货,成日寻花问柳,饮酒宿妇。只到初冬天气,景物萧瑟,不胜旅思。方才将银往各处买布匹,装在扬州苗青家安下,待货物买完起身。先是韩道国请个表子,是扬州旧院王玉枝儿,来保便请了林彩虹……
张纯 子奋 曹褒 郑玄 张纯字伯仁,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父安世,宣帝时为大司马卫将军,封富平侯。父放,为成帝侍中。纯少袭爵士,哀、平间为侍中,王莽时至列卿。遭值篡伪,多亡爵士,纯以敦谨守约,保全前封。 建武初,先来诣阙,故得复国。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将颍川突骑安集荆、徐、杨部,督委输,监诸将营。反又将兵屯田南阳,迁五官中郎将。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复国。光武曰:“张纯宿卫十有余年,其勿废,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纯在朝历世,明习故事。建武初,旧章多阙,每有疑议,辄以访纯,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义,…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