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号西汉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大初征和后元昭帝始元元凤元平宣帝本始地节元康神爵五凤甘露黄龙元帝初元永先建昭竟宁成帝建始河平阳朔鸿嘉永始元延绥和哀帝建平元寿平帝元始孺子婴居摄初始东汉光武建武中元明帝永平章帝建初元和章和和帝永元元兴殇帝延平安帝永初元初永宁建光延光顺帝永建阳嘉永和汉安建康冲帝永嘉质帝本初桓帝建和和平元嘉永兴永寿延熹永康灵帝建宁熹平光和中平献帝初平兴平建安后汉昭烈帝章武后帝建兴延熙景…
【陈纪七】 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太建九年(丁酉,公元五七七年) 春,正月,乙亥朔,齐太子恒即皇帝位,生八年矣;改元承光,大赦。尊齐主为太上皇帝,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太上皇后。以广宁王孝珩为太宰。 司徒莫多娄敬显、领军大将军尉相愿谋伏兵千秋门,斩高阿那肱,立广宁王孝珩。会阿那肱自它路入朝,不果。孝珩求拒周师,谓阿那肱等曰:“朝廷不赐遣击贼,岂不畏孝珩反邪?孝珩若破宇文邕,遂至长安,反亦何预国家事!以今日之急,犹如此猜忌邪!”高、韩恐其为变,出孝珩为沧州刺史。相……
【陈纪四】 起强围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临海王光大元年(丁亥,公元五六七年) 春,正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尚书左仆射袁枢卒。 乙亥,大赦,改元。 辛卯,帝祀南郊。 壬辰,齐上皇还?。 己亥,周主耕籍田。 二月,壬寅朔,齐主加元服,大赦。 初,高祖为梁州,用刘师知为中书舍人。师知涉学工文,练习仪体,历世祖朝,虽位宦不迁,而委任甚重,与扬州刺史安成王顼、尚书仆射到仲举同受遗诏辅政。师知、仲举恒居禁中,参决众事,顼与左右三百人入居尚书省。师知见顼地望权势为朝野所属,心忌之,与尚书左丞王暹等……
【陈纪六】 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滩,凡二年。 高宗宣皇帝中之上太建七年(乙未,公元五七五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癸酉,周主如同州。 乙亥,左卫将军樊毅克潼州。 齐主还?。 辛巳,上祀北郊。 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戊申,樊毅克下邳、高栅等六城。 齐主言语涩呐,不喜见朝士,自非宠私昵狎,未尝交语。性懦,不堪人视,虽三公、令、录奏事,莫得仰视,皆略陈大指,惊走而出。承世祖奢泰之馀,以为帝王当然,后宫皆宝衣玉食,一裙之费,至直万匹。竞为新巧,朝衣夕弊。盛修宫苑,穷极壮丽。所好不常,数毁又……
【陈纪五】 起玄?执徐,尽阏逢敦,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 春,正月,丙午,以尚书仆射徐陵为左仆射?,中书监王劢为右仆射。 已巳,齐主祀南郊。 庚午,上享太庙。 辛未,齐主赠琅邪王俨为楚恭哀帝以慰太后心,又以俨妃李氏为楚帝后。 二月,癸西,周遣大将军昌城公深聘于突厥,司宾李除、小宾部贺遂礼聘于齐。深,护之子也。 已卯,齐以卫菩萨为太尉。辛巳,以并省吏部尚书高元海为尚书左仆射。 已酉,封皇子叔卿为建安王。 庚寅,齐以尚书左仆射唐邕为尚书令,侍中祖?为左仆射。初,胡……
【陈纪九】 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太建十三年(辛丑,公元五八一年) 春,正月,壬午,以晋安王伯恭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袁宪为右仆射。宪,枢之弟也。 周改元大定。 二月,甲寅,隋王始受相国、百揆、九锡之命,建台置官。丙辰,诏进王妃独孤氏为王后,世子勇为太子。 开府仪同大将军庾季才,劝隋王宜以今月甲子应天受命。太傅李穆、开府仪同大将军卢贲亦劝之。于是周主下诏,逊居别宫。甲子,命兼太傅?巳公椿奉册,大宗伯赵?奉皇帝玺绂,禅位于隋。隋主冠远游冠;受册、玺,改服纱帽、黄袍;……
【陈纪八】 上章困敦,一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上太建十二年(庚子,公元五八零年) 春,正月,癸巳,周天元祠太庙。 戊戌,以左卫将军任忠为南豫州刺史,督缘江军防事。 乙卯,周税入市者人一钱。 二月,丁巳,周天元幸露门学,释奠。 戊午,突厥入贡于周,且迎千金公主。 乙丑,周天元改制为天制,敕为天敕。壬午,尊天元皇太后为天元上皇太后,天皇太后为天元圣皇太后。癸未,诏杨后与三后皆称太皇后,司马后直称皇后。 行军总管杞公亮,天元之从祖兄也。其子西阳公温妻尉迟氏,蜀公迥之孙,有美色,以宗妇入朝。天元饮之酒,……
【陈纪十】 起阏逢执徐,尽著雍?滩,凡五年。 长城公下至德二年(甲辰,公元五八四年) 春,正月,甲子,日有食之。 己巳,隋主享太庙;辛未,祀南郊。 壬申,梁主入朝于隋,服通天冠、绛纱袍,北面受郊劳。及入见于大兴殿,隋主服通天冠、绛纱袍,梁主服远游冠、朝服,君臣并拜。赐缣万匹,珍玩称是。 隋前华州刺史张宾、仪同三司刘晖等造《甲子元历》成,奏之。壬辰,诏颁新历。 癸巳,大赦。 二月,乙巳,隋主饯梁主于灞上。 突厥苏尼部男女万余口降隋。 庚戌,隋主如陇州。 突厥达头可汗请降于隋。 夏,四月,庚子,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