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提迩皇邑,复道连重城。法筵会早秋,驾言访禅扃。尝闻大仙教,清净宗无生。七物匪吾宝,万行先求成。名相既双寂,繁华奚所荣。金风扇微凉,远烟凝翠晶。松院静苔色,竹房深磬声。境幽真虑恬,道胜外物轻。意适本非说,含毫空复情。
别地泰华阴,孤亭潼关口。夏日可畏时,望山易迟久。暂因车马倦,一逐云先后。碧霞气争寒,黄鸟语相诱。三峰多异态,迥举仙人手。天晴捧日轮,月夕弄星斗。幽疑白帝近,明见黄河走。远心不期来,真境非吾有。鸟鸣草木下,日息天地右。踯躅因风松,青冥谢仙叟。不知无声泪,中感一颜厚。青霄上何阶,别剑空朗扣。故乡此关外,身与名相守。迹比断根蓬,忧如长饮酒。生离抱多恨,方寸安可受。咫尺岐路分,苍烟蔽回首。
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姚以二子及亲吏受赂,其罢犹有说,宋但以严禁恶钱及疾负罪而妄诉不已者,明皇用优人戏言而罢之,二公终身不复用,宋公罢相时,年才五十八,后十七年乃薨。继之者如张嘉贞、张说、源乾曜、王睃、宇文融、裴光庭、萧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唯杜暹、李元纮为贤,亦清介龊龊自守者。释骐骥而不乘,焉皇皇而更索,可不惜哉!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
历史来源 「傅」源出 ; 一 ; 据《通志.氏族略.以地为氏》载,为商朝名相傅说之后。商王武丁在傅岩(山西平陆县)发现了贤者「说」,因筑于傅岩,故称傅说,其后以地为氏。 二﹕出自「姬」姓。以邑为氏。据《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周朝大由受封于傅邑,因以为氏。 家族名人 傅说 生卒年不详。为商王武丁时的贤相。初隐居于傅岩,武丁梦到他,往访而知其贤,于是举他为相,国家大治。 傅恒 号春和,清朝满洲镶黄旗人,原姓富察氏。历官尚书,川陜总督,保和殿大学士等。乾隆年间平定金川,准格尔和缅甸,因功封忠勇公,称…
峨嵋山下能琴客,似醉似狂人不测。何须见我眼偏青,未见我身头已白。茫茫四海本无家,一片愁云飏秋碧。壶中醉卧日月明,世上长游天地窄。晋朝叔夜旧相知,蜀郡文君小来识。后生常建彼何人,赠我篇章苦雕刻。名卿名相尽知音,遇酒遇琴无间隔。如今世乱独翛然,天外鸿飞招不得。余今正泣杨朱泪,八月边城风刮地。霓旌绛旆忽相寻,为我尊前横绿绮。一弹猛雨随手来,再弹白雪连天起。凄凄清清松上风,咽咽幽幽陇头水。吟蜂绕树去不来,
历史来源 「狄」源出 ; 一﹕以国为氏. 据《广韶》载, 周文王之舅父为孝伯, 又称为考伯, 本为姜姓参卢氏. 成王;分封孝伯于狄国.(在今山东省高青县东南, 一说在今河北省正定县。) 二﹕为古代西北少数民族姓氏, 高车族有一部为狄氏. 载, 唐昭宗时曾俘获契丹人惕隐, 赐其姓名为狄怀忠, 其后亦为狄氏. 家族名人 狄仁杰 字怀英。唐朝太原人。为武则天时名相。力劝武则天力唐嗣。以举贤为意,凡举之臣,皆为唐朝中兴之臣。 狄青 字汉臣。宋朝人。善骑射。为延州指使,勇而善谋,经略尹株,范仲淹待之甚厚。…
历史来源 「宋」源出; 以国为氏. 出自子姓. 据《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 公元前十世纪周公平定了武康叛乱之后, 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受封于宋国, 建都商丘(在今河南省商丘县南). 公元前286年, 宋国被齐国所灭. 其子孙以原国名"宋"为氏. 家族名人 宋玉 战国时楚人,约生于周赧王二十五年,卒于楚亡之年。因曾任兰台令,故亦称为兰台公子。善辞赋,作九辩、招魂。与屈原并称为屈宋。 宋璟(663~737) 唐南和人。玄宗时的名相。耿介有节,守法持正,与姚崇并称为唐代贤相。累封至…
历史来源 出自姬姓,以地名命姓。春秋时,晋献公的少子成师被封于韩(现在陕西省韩城县),他建立了韩国,因为他的爵位是子爵,所以又称韩子。他的后代子孙遂以韩为姓,称韩姓。传到韩厥(即韩献子)时,他的玄孙叫韩康,在赵国为官,得到蔺(今山西柳林县北,一说在陕西渭南县西北)作为封邑,他的后代子孙遂以封邑名为姓,称蔺姓。 家族名人 蔺相如:战国时赵国名相。初以完壁归赵驰名,后以将相和,廉颇负荆请罪著称于海内。他即是韩康的后裔。 蔺从善:明代学士。洪武时中举人,永乐时授翰林院编修。 蔺芳:明代工部主事。事母至…
【原文】 杨幺为寇。岳飞所部皆西北人,不习水战。飞曰:“兵何常,顾用之何如耳!”先遣使招谕之,贼党黄佐曰:“岳节使号令如山,若与之敌,万无生理,不如往降,必善遇我。”遂降。飞单骑按其部,拊佐背曰:“子知逆顺者,果能立功,封侯岂足道,欲复遣子至湖中,视其可乘者擒之,可劝者招之,如何?”佐感泣,誓以死报。时张浚以都督军事至潭,参政席益与浚语,疑飞玩寇。(边批:庸才何知大计?)欲以闻。浚曰:“岳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机,何可易言?”益惭而止。黄佐袭周伦砦,杀伦,擒其统制陈贵等。会召浚还防秋。飞袖小图示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