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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 lì fǎ quán
立
lì
法
fǎ
权
quán
制定法律的权力。为国家统治权之一,由立法院掌理。法律制定须经由提案、审议、公布等三个程序。行政院、考试院、监察院、
司法院
及立法委员均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而法律案的审议应经三读会程序。通过后,由立法院移送总统及行政院,由总统于收文后十日内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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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机关 sī fǎ jī guān
司
sī
法
fǎ
机
jī
关
guān
执行国家司法权的机关。其目的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持宪法与法律的尊严。如
司法院
、各级法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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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权 sī fǎ quán
司
sī
法
fǎ
权
quán
执行法律、解释法律及决定某种行为是否合法之权,为中央政府五种治权之一。在国父所倡的五权宪法中,司法权与行政、立法、考试、监察四权并立,由
司法院
及各级法院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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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院 wǔ yuàn
五
wǔ
院
yuàn
1.中央政府负责治权的行政院、立法院、
司法院
、考试院、监察院。2.唐以后的官制。称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为『五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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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宪法 wǔ quán xiàn fǎ
五
wǔ
权
quán
宪
xiàn
法
fǎ
中华民国现行宪法。采国父独创的五权分立,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各自独立,明文规定于宪法中,以五院组织中央政府,行使五种治权。以避免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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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 sī fǎ yuàn
司
sī
法
fǎ
院
yuàn
我国中央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审判及公务员的惩戒,并有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的权力。分设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另设大法官若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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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权 tóng yì quán
同
tóng
意
yì
权
quán
1.对他人意见可表赞同或否决的权力。如:『对于是否采购这批货,总经理当然有同意权。』2.特指宪法上的程序。监察院对总统提名的
司法院
院长﹑副院长﹑大法官,及考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所为之同意不同意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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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 dà fǎ guān
大
dà
法
fǎ
官
guān
组成
司法院
大法官会议的成员,名额十七人,任期九年,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负责解释宪法,并统一解释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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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会议 dà fǎ guān huì yì
大
dà
法
fǎ
官
guān
会
huì
议
yì
隶属
司法院
,由大法官组成,负责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律和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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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 mèng dé sī jiū
孟
mèng
德
dé
斯
sī
鸠
jiū
人名。(公元1689~1755)法国大思想家,原学法律,曾任包德市议会议长,后为法兰西中央学士院院士。所著如罗马兴亡史论﹑法意等,极言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之善,鼓吹自由主义,为法国大革命之先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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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审员 chéng shěn yuán
承
chéng
审
shěn
员
yuán
旧时还未设法院,由县长兼理地方的司法,代表县长受理诉讼的专职人员,称为『承审员』。或称为『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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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署 jiǎn chá shǔ
检
jiǎn
察
chá
署
shǔ
侦察刑事被告犯罪证据并提起公诉的司法机关,高等法院以下的各级法院及其分院均有设置。旧时设置各级检察厅,与审判厅或大理院并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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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lì fǎ yuàn
立
lì
法
fǎ
院
yuàn
我国中央政府五院之一。由民选的立法委员组成,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分设内政、外交、国防、经济、财政、预算、教育、交通、边政、侨务、司法、法制等委员会;有议决法律、预算、戒严、大赦、和战等案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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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 jiān chá yuàn
监
jiān
察
chá
院
yuàn
我国中央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分设审计部及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教育、交通、司法、边政、侨政等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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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 wéi xiàn
违
wéi
宪
xiàn
1.违反国法。后汉书˙卷四十一˙第五伦传:『绳以法则伤恩,私以亲则违宪。』2.法律上指违背宪法。凡民法、刑法、行政规章等有无抵触宪法之事项,均得声请
司法院
大法官会议解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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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宪 shì xiàn
释
shì
宪
xiàn
透过诠释而赋予宪法新的意义。随着社会快速的变迁及因应世局的变化,宪法的修改或重新制定有其必要。在我国现制是由
司法院
大法官以会议方式来行使释宪的职权。如:『藉由大法官会议来诠释宪法的文字,使其具涵因应环境需求的新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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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审 dì sì shěn
第
dì
四
sì
审
shěn
一种司法正常审判制度之外的另一种最高司法审判制度。通常为负面意义的名词。我国民事与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三级审制,而有一些特殊的政治或司法手段,可能干涉正常司法程序或判别结果,其中以解释宪法与法令的机构最受注意,如我国的大法官会议即是一个最易受批评的第四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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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sī fǎ xíng zhèng,zhēng
司
sī
法
fǎ
行
xíng
政
zhèng
有关于司法的行政措施,如司法制度的改革或司法官吏的任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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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曹 fǎ cáo
法
fǎ
曹
cáo
1.职官名。掌理邮驿科程事宜。续汉书志˙第二十四˙百官志一:『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2.职官名。掌刑法诉讼。唐宋的制度在府称法曹参军事,在州称法曹司法参军事;在县称司法。一指掌司法的官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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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 fǎ bù
法
fǎ
部
bù
1.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唐˙王建˙霓裳词十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2.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3.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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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