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机关 sī fǎ jī guān

    guān

    执行国家司法权的机关。其目的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持宪法与法律的尊严。如司法院、各级法院等。 【查看详细解释
  • 司法权 sī fǎ quán

    quán

    执行法律、解释法律及决定某种行为是否合法之权,为中央政府五种治权之一。在国父所倡的五权宪法中,司法权与行政、立法、考试、监察四权并立,由司法院及各级法院掌理。 【查看详细解释
  • 四权分立 sì quán fēn lì

    quánfēn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喜斯罗着有『自由』一书,主张将国会中的弹劾权独立,使弹劾权与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并列而成为四权分立。 【查看详细解释
  • 诉讼 sù sòng

    sòng

    法律上指因私权不获履行、受到侵害、或其他事项争执不能解决时,请求司法机构本于司法权,依法裁判的行为。 【查看详细解释
  • 第四审 dì sì shěn

    shěn

    一种司法正常审判制度之外的另一种最高司法审判制度。通常为负面意义的名词。我国民事与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三级审制,而有一些特殊的政治或司法手段,可能干涉正常司法程序或判别结果,其中以解释宪法与法令的机构最受注意,如我国的大法官会议即是一个最易受批评的第四审机构。 【查看详细解释
  • 司法行政 sī fǎ xíng zhèng,zhēng

    xíngzhèng

    有关于司法的行政措施,如司法制度的改革或司法官吏的任免等。 【查看详细解释
  • 大议会 dà yì huì

    huì

    法国威廉一世于公元一○六六年征服英格兰后,将贤人会议改制成大议会。参议的人限贵族王侯﹑教士等。一年开会三次,有修订法律﹑政策裁决等司法权。 【查看详细解释
  • 法曹 fǎ cáo

    cáo

    1.职官名。掌理邮驿科程事宜。续汉书志˙第二十四˙百官志一:『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2.职官名。掌刑法诉讼。唐宋的制度在府称法曹参军事,在州称法曹司法参军事;在县称司法。一指掌司法的官署。 【查看详细解释
  • 法部 fǎ bù

    1.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唐˙王建˙霓裳词十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2.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3.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 【查看详细解释
  • 勿枉勿纵 wù wǎng wù zòng

    wǎngzòng

    通常指司法的公正,不会冤枉无罪之人,有罪也绝不轻饶。如:『勿枉勿纵,是我国司法的一贯精神。』 【查看详细解释
  • 司法 sī fǎ

    1.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始废。2.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似]2.法律、执法 【查看详细解释
  • 司法独立 sī fǎ dú lì

    司法机关或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依据法律独立审判,而不受任何干涉或胁迫,称为『司法独立』。 【查看详细解释
  • 国民裁判制 guó mín cái pàn zhì

    guómíncáipànzhì

    欧美司法制度,即一种由公民直接参与法院审判的司法制度。见『陪审制』条。 【查看详细解释
  • 国际法庭 guó jì fǎ tíng

    guótíng

    1.公元一九二○年依照国际联盟的规定,而设在荷兰海牙的永久性法庭,由各缔约国选举独立司法官组织而成。2.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于公元一九四六年于荷兰海牙正式成立。见『国际法院』 条。 【查看详细解释
  • 立法委员 lì fǎ wěi yuán

    wěiyuán

    掌理中央立法权的民选公职人员。组织立法院,代表人民行使中央立法权。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查看详细解释
  • 立法院 lì fǎ yuàn

    yuàn

    我国中央政府五院之一。由民选的立法委员组成,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分设内政、外交、国防、经济、财政、预算、教育、交通、边政、侨务、司法、法制等委员会;有议决法律、预算、戒严、大赦、和战等案的权力。 【查看详细解释
  • 陪审制 péi shěn zhì

    péishěnzhì

    欧美司法制度,由依法选出的陪审团,在听取诉讼双方辩论后,以公正的立场表决被告罪行是否成立,而他们的立场要一致才可以。这种由公民直接参加审判的司法制度就称为『陪审制』。亦称为『国民裁判制』。 【查看详细解释
  • 拼音: niè

    部首:

    笔画:10画

    五笔:thsu

    【基本释义】臬niè箭靶子。古代测日影的标杆。标准,法式:圭臬。笔画数:10;部首:自;笔顺编号:3251111234
  • 拼音:

    部首:

    笔画:7画

    五笔:yryy

    【基本释义】诉(訴)sù叙述,倾吐:告诉。诉苦。诉愿。诉衷情。倾诉。控告:诉讼。控诉。上诉。申诉。败诉。撤诉。笔画数:7;部首:讠;笔顺编号:4533124
  • 国学名著《宣室志》

    《宣室志》 - 樊宗谅 【文】 张读

    唐樊宗谅为密州刺史,时属邑有群盗,提兵入邑氓殷氏家,掠夺金帛,杀其父子,死者三人。刺史捕之甚急,月余不获。有钜鹿魏南华者,寓居齐鲁之间,家甚贫,宗谅命摄司法掾。一夕,南华梦数人,皆被发,列诉于南华曰,姓殷氏,父子三人,俱无罪而死,愿明公雪其冤。南华曰:“杀汝者为谁?”对曰:“某所居东十里,有姓姚者,乃贼之魁也。”南华许诺,惊寤。数日,宗谅谓南华曰:“盗杀吾氓,且一月矣,莫穷其迹,岂非吏不奉职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