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帝正会,引王丞相登御床,王公固辞,中宗引之弥苦。王公曰:“使太阳与万物同晖,臣下何以瞻仰?” 桓宣武尝请参佐入宿,袁宏、伏滔相次而至,莅名府中,复有袁参军,彦伯疑焉,令传教更质。传教曰:“参军是袁、伏之袁,复何所疑?” 王珣、郗超并有奇才,为大司马所眷拔。珣为主簿,超为记室参军。超为人多须,珣状短小。于时荆州为之语曰:“髯参军,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许玄度停都一月,刘尹无日不往,乃叹曰:“卿复少时不去,我成轻薄京尹!” 孝武在西堂会,伏滔预坐。还,下车呼其儿,语之曰:“百人高会,临坐…
髯参军,髯参军,身为北州吏,心寄东山云。坐见萋萋芳草绿。遥思往日晴江曲。刺船频向剡中回,捧被曾过越人宿。花里莺啼白日高,春楼把酒送车螯。狂歌好爱陶彭泽,佳句唯称谢法曹。平生乐事多如此,忍为浮名隔千里。一雁南飞动客心,思归何待秋风起。
【原文】 肃宗宴于宫中,女优弄假戏,有绿衣秉简为参军者。天宝末,番将阿布思伏法,其妻配掖庭,善为优,因隶乐工,遂令为参军之戏。公主谏曰:“禁中妓女不少,何须此人?使阿布思真逆人耶,其妻亦同刑人,不合近至尊之座;若果冤横,又岂忍使其妻与群优杂处,为笑谑之具哉?妾虽至愚,深以为不可。”上亦悯恻,遂罢戏而免阿布思之妻,由是咸重公主。公主,即柳晟母也。…
诗曰: 冤业相报,自古有之。 一作一受,天地无私。 杀人还杀,自刃何疑? 有如不信,听取谈资。 话说天地间最重的是生命。佛说戒杀,还说杀一物要填还一命。何况同是生人,欺心故杀,岂得不报?所以律法上最严杀人偿命之条,汉高祖除秦苛法,止留下三章,尚且头一句,就是“杀人者死”。可见杀人罪极重。但阳世间不曾败露,无人知道,那里正得许多法?尽有漏了网的。却不那死的人落得一死了?所以就有阴报。那阴报事也尽多,却是在幽冥地府之中,虽是分毫不爽,无人看见。就有人死而复苏,传说得出来,那口强心狠的人,只认做说的…
太子宾客卢尚书贞犹子,为僧。会昌中,沙汰僧徒,斥归家,以荫补光王府参军。一夕,梦为僧时所奉师来慰,问其出处再三,告以佛氏沦破,已无所归,今为一官,徒遣旦夕,期再落顶上发,方毕志愿。且泣且诉之,良久曰:“若我志果遂,兴佛法。”语未竟,见八面屯兵,千乘万骑,旌旗日月,衣裳锦绣,仪卫四合,真天子大驾。军中人喧喧言“迎光王”。部整行列,以次前去。卢方骇愕不能测,遽惊觉。魂悸流汗,久之方能言。卒不敢泄于人…
自断此生休问天。白头波上泛孤船。老去文章无气味。憔悴。不堪驱使菊花前。闻道使君携将吏。高会。参军吹帽晚风颠。千骑插花秋色暮。归去。翠娥扶入醉时肩。
(淹泊平山堂。寒食节,固陵录事参军表弟周元固惠酒,为作此词)细腰宫外清明雨。云阳台上烟如缕。云雨暗巫山。流人殊未还。阿谁知此意。解遣双壶至。不是白头新。周郎旧可人。
春雨春风,问谁染就江南草。燕娇莺巧。只是参军老。今古红尘,愁了人多少。尊前好。缓歌低笑。醉向花间倒。
兰佩秋风冷,茱囊晓露新。多情多感怯芳辰。强折黄花来照、碧粼粼。落帽参军醉,空樽靖节贫。世间那复有斯人。目送归鸿西去、一伤神。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