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来源 1、出自姜姓,为炎帝神农氏之后。神农氏有裔孙名向,被封为诸侯,其后代子孙以向为姓,遂成向姓。 2、出自祁姓,为帝尧的后裔,以国为姓。周代有向国,故址在今山东莒县南部。后来国灭,向国国君的后代就以原国名为姓,成为向姓的一支。3、出自子姓,为汤王的后代。春秋时期,宋国国君宋桓公有子名肸(音bì),字向夫,世代为宋国卿士,其后亦姓向,成为向氏。 家族名人 向海明(?-613):隋末农民起义军领袖。他原为扶风(今陕西凤翔)僧人,自称"弥勒"出世。大业九年(613年)率众起义…
历史来源 1、源于上古,是古帝颛顼的老师太敖的后代。太敖,一做大敖。太敖的子孙以祖上的名字命名他们的姓氏,于是形成了敖姓。 2、出自芈姓。春秋时期的楚国国君,凡是被废弑而没有得到谥号的,都被称为敖,这类国君的后代,也被称为敖氏。 家族名人 敖山:字静之。明朝时期莘县人。成化进士,由翰林院编修升任山西提学副使。后因疾病辞官还乡。工诗文,诗才雄爽,文章豪放,与当时的王越齐名,人称江北二杰。晚年的时候专心研究数学。著有《石绫传》、《灿然稿》、《先天手册》。 敖家熊:字孟姜。浙江平湖人。早年在嘉兴创办稼…
桑道茂 韦夏卿 骆山人 李生 王锷 窦易直 李潼 贾? 娄千宝 丁重 夏侯生 薛少尹 周玄豹 程逊桑道茂李西平晟之为将军也,尝谒桑道茂。茂云:“将军异日为京兆尹,慎少杀人。”西平曰:“武夫岂有京兆尹之望。”后兴元收复,西平兼京尹。时桑公在浮囚之中,当断之际,告西平公:“忘少杀人之言耶。”西平释之。(出《传载》) 李西平,字晟之,是位将军。他曾拜访过桑道茂。桑道茂说:“将军以后能任京兆尹,但你要谨慎少杀人。”李西平说:“我一介武夫怎么能有任京兆尹的可能呢?”后来,李西平领兵收复了兴元,并兼任京兆……
沈七 颍阴日者 王栖岩 路生 邹生 五明道士 黄贺 邓州卜者沈 七有沈七者,越州人,善卜。李丹员外谓之曰:“闻消息,李侍郎知政事,某又得给事中,如何?”沈七云:“李侍郎即被追,不得社日肉吃,后此无禄。公亦未改,不得给事中。”其时去社才十四日,果有敕追李侍郎。去社两日而上道,至汴卒。李亦不得给事中。(出《定命录》) 又天宝十四年,王诸应举,欲入京。于越州沈七处卜。得纯乾卦,下四位动,变观卦。沈云:“公今应举,得此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本是嘉兆。然交动,群阴咸阳。下成乾卦,上变至四,又不至五。……
历史来源 1、出自春秋时各国诸侯的后裔,以爵号为氏。春秋时,各国诸侯不论爵位大小,多喜欢称公。按照周朝制度,国君一般由嫡长子继位,即位前称为太子,其他的儿子便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则称公孙。他们的后代便有不少人便以公孙为姓,因此,公孙并非一族一姓的后人。据《广韵》载:“古封公之后,皆自称公孙,故其姓多,非一族也。”又据《通志》载:“公孙氏,春秋时诸侯之孙,亦以为氏者,曰公孙氏,皆贵族之称。或眼黄帝姓公孙,因以为氏。”公孙姓望族居扶风(今陕西省咸阳东)、高阳。 2、出自姬姓,黄帝轩辕的后裔有公孙氏。…
狄仁杰 苏味道 侍御史 李安期 邓玄挺 元福庆 尚书郎 御史里行 姚崇 黄幡绰 杨国忠 刘朝霞 姚贞操 裴? 张文成 窦晓 杜延业 路励行 萧? 德宗 刘玄佐 顾况 裴佶 赵宗儒 ?牛头 韩皋 裴度 姚岘狄仁杰唐秋官侍郎狄仁杰,(按“秋”上似有脱字)秋官侍郎卢献曰:“足下配马乃作驴。”献曰:“中劈明公姓。(“姓”字原缺,据明抄本补。)乃成二犬。”杰曰:“狄字犬旁火也。”献曰:“犬旁有火,乃是煮熟(明抄本“熟”作“热”。)狗。”(出《朝野佥载》) 唐朝人秋官侍郎狄仁杰,戏谑另一位秋官侍郎卢献说:……
袁天纲 张?藏 张柬之 陆景融 程行谌 魏元忠袁天纲袁天纲,蜀郡成都人。父玑、梁州司仓。祖嵩,周朝历犍为蒲阳蒲江二郡守、车骑将军。曾祖达,梁朝江黄二州刺史,周朝历天水怀仁二郡守。天纲少孤贫,好道艺,精于相术。唐武德年中为火井令,贞观六年秩满入京。太宗召见,谓天纲曰:“巴蜀古有严君平,朕今有尔,自顾何如?”对曰:“彼不逢时,臣遇圣主,臣当胜也。”隋大业末,窦轨客游剑南德阳县,与天纲同宿。以贫苦问命,天纲曰:“公额上伏犀贯玉枕,辅角又成就。从今十年,后必富贵,为圣朝良佐。右辅角起,兼复明净,当于梁……
历史来源 出自子姓 ① 出自周朝时期宋国微子启之后,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据史籍《潜夫论》、《姓氏考略》中的记载,上古周朝时期(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成王姬诵在周公等大夫辅佐之夏平定了武庚叛乱后,把商王朝的旧都城周围地区分封给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定国号为宋,建都于商丘。 在微子启的后世子孙中,有以戎为姓者,史称戎氏正宗,望族出江陵郡(今湖北江陵)。 ②出自春秋时期宋国仲衍之孙戎胥轩,微子启之后,其弟微仲衍继位。微仲衍就是孔子的十四世嫡祖。 微仲衍的孙子叫戎胥轩,娶骊山女为妻,其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