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志彻,江西人,本姓张,名行昌,少任侠。自南北分化,二宗主虽亡彼我,而徒侣竞起爱憎。时北宗门人,自立秀师为第六祖,而忌祖师传衣为天下闻,乃嘱行昌来刺师。师心通,预知其事,即置金十两于座间。时夜暮,行昌入祖室,将欲加害。师舒颈就之,行昌挥刃者三,悉无所损。师曰:“正剑不邪,邪剑不正。只负汝金,不负汝命。”行昌警仆,久而方苏,求哀悔过,即愿出家。师遂与金,言汝且去,恐徒众翻害于汝,汝可他日易形而来,吾当摄受。行昌禀旨宵遁,后投僧出家,具戒精进。一日,忆师之言,远来礼觐。师曰:“吾久念汝,汝来何晚?”…
孙子曰: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 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进而不可御者,冲其虚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战,画地而守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