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传》

【先秦】 卜子夏

《子夏易传》,中国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传》一为二卷,一为十一卷。旧本题卜子夏(前507一?)所撰。 内容简介 序:子夏姓卜名商,春秋末晋国温(今河南温县)人,孔子的学生,为莒父宰。孔子死后,到魏国讲学,主张国君要学习《春秋》,吸取历史教训,宣扬“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等观点’,李克、吴起都是其弟子,魏文侯也尊以为师,相传《诗》、《春秋》等儒家
卜子夏《子夏易传》
《子夏易传》 【先秦】 卜子夏

子夏易传》,中国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传》一为二卷,一为十一卷。旧本题卜子夏(前507一?)所撰。

内容简介

序:子夏姓卜名商,春秋末晋国温(今河南温县)人,孔子的学生,为莒父宰。孔子死后,到魏国讲学,主张国君要学习《》,吸取历史教训,宣扬“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等观点’,李克、吴起都是其弟子,魏文侯也尊以为师,传《诗》、《春秋》等儒经典就是由他传授下来的。学术界历来主张,此书为后人伪撰,而托附于子夏名下,《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书”。

《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二卷本,其实是魏晋间大兴《易》学之风为当时人所伪撰而流布于世。据《唐会要》载:“开元七年诏”,当时因《子夏易传》无传习者,遂令儒官详定,刘知已认为,此书不见于《汉书·艺文志》,至梁阮孝绪《七录》始有著录,作六卷,或云韩婴作,或云丁宽作,而至为,可疑。司马贞认为,刘向七略》有《子夏易传》,但其书久佚,晋荀勖《中经簿》有《子夏易传》四卷,或云丁宽,是其已怀疑非子夏所撰。因此,唐玄宗采纳了刘、司马氏的建议,而停止向学校颁行。代宗以年,此本亡佚。

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有辑佚本。今所传十一卷本,始为晁说之《传易堂记》所著录,其称“今称《子夏传》者,乃唐张弧之《易》。据此,则今本应是张弧伪撰。弧为唐末人,曾官大理寺评事。其书以王弼《周易注》为底本而说以义理,所说义理,大致上以儒家“王道”的社会政治思想与《周易》经文相附会。

朱彝尊作《经义考》,证以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周易集解》及王应麟《困学纪闻》所引诸条目,则于今本全无,知张弧伪撰之书又遭后人增削伪纂,并又多衍出一卷,为十一卷。因此,今本《于夏易传》不但不是子夏所撰,亦并非完全为张弧所撰,云其出自众家之手,可谓不诬。

二本虽为伪造,但其内容却有—定的参考价值,孕含了较多汉唐时期的《易》学思想,《四库全书总目》云“案说《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书”,故其对研究、探讨《周易》古义,二本参稽,仍为它书所不可替代。二卷本除为马国翰所辑外,《汉学堂丛书·经解·逸书考》中亦有考辑。今本则有《四库全书》本,《通志堂经解》本及《学津讨原》本等。

四库全书提要

《子夏易传》·十一卷(内府藏本)

旧本题“卜子夏撰”。案说《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书。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书。《唐会要》载开元七年诏:“子夏《易传》,近无习者,令儒官详定。”刘知几议曰:“《汉志》《易》有十三家而无子夏作传者,至梁阮氏《七录》,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韩婴作,或云丁宽作。然据《汉书》,《韩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为疑。”

司马贞议亦曰“案刘向《七略》有《子夏易传》,但此书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荀勖《中经簿》云:《子夏传》四卷,或云丁宽。是先达疑非子夏矣。又《隋书·经籍志》云:《子夏传》残阙,梁六卷,今二卷。知其书错缪多矣。又王俭《七志》引刘向《七略》云:《易传》子夏,韩氏婴也。今题不称韩氏而载薛虞记,其质粗略,旨趣非远,无益后学”云云。是唐以前所谓《子夏传》,已为伪本。

晁说之《传易堂记》又称:“今号为《子夏传》者,乃唐张弧之《易》”(案弧唐末为大理寺评事,有《素履子》,别著录),是唐时又一伪本并行。故宋《国史志》以《假托子夏易传》与《真子夏易传》两列其目,而《崇文总目》亦称此书篇第,略依王氏,决非卜子夏之文也。

朱彝尊《经义考》,证以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周易集解》、王应麟《困学纪闻》所引,皆今本所无。德明、鼎祚犹曰在张弧以前,应麟乃南宋末人,何以当日所见与今本又异?然则今本又出伪托,不但非子夏书,亦并非张弧书矣。流传既久,姑存以备一家云尔。(谨案:唐徐坚《初学记》以太宗御制升列历代之前,盖臣子尊君之大义。焦竑《国史经籍志》、朱彝尊《经义考》并踵前规。臣等编摩《四库》,初亦恭录御定《易经通注》、御纂《周易折中》、御纂《周易述义》弁冕诸经。仰蒙指示,命移冠国朝著述之首,俾尊卑有序时代不淆。圣度谦冲,酌中立宪,实为千古之大公。

谨恪遵彝训,仍托始於《子夏易传》,并发凡於此,著《四库》之通例焉。又案:托名之书有知其赝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赝作之人者,不能一一其时代,故《汉书·艺文志》仍从其所托之时代为次。今亦悉从其例。)

查看该书籍完整介绍

目录分页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乾下乾上

    乾,元、亨、利、貞。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统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乾始降氣者也。始而通,終而濟,保...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无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象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剛生於柔,動在險中,屯也。天地之道,交而生物。君民之道,交而生事。物者得治後生也,...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需,待也。剛居於尊,安於險之道也。能制下,健以為用,君子待命...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五天位也,而以非陽居之,或有戰爭之事。二剛陽也,而能正衆,可崇任之,佐其尊...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象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衆畏險民,咸其安也。輔其正而獲吉也。剛位於尊也。本其...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小畜,隂上得位,而陽皆應之也,柔畜,剛也。大為小所畜,其畜不能全...

  • 《子夏易传》 卷一 ▪ 卷一·兌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彖曰:履,柔履剛也。説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履,一隂而履於陽,為下之長,衆之趨焉。是以危而履虎尾也。語其上下,則下承上也。言其情,則説而...

  • 《子夏易传》 卷二 ▪ 卷二·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陽而外隂,内健而外順,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易者,象也,神之用也。故泰象於天地交,而萬物生...

  • 《子夏易传》 卷二 ▪ 卷二·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隂而外陽,内柔而外剛,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天地之道,各守其...

  • 《子夏易传》 卷二 ▪ 卷二·離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彖曰:同人于野,柔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天下之器大矣,其為務多矣。治之...

  • 《子夏易传》 卷二 ▪ 卷二·乾下離上

    大有,元亨。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柔得大中之位,而上下歸焉,無有逺邇,皆大有之也。其德剛健而行,文明以辨,大位德應於天,以時行,是以...

  • 《子夏易传》 卷二 ▪ 卷二·艮下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陽,天也,而下其隂,是以謙。無不通。君...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热门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