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晋斋法帖 bǎo jìn zhāi fǎ tiè

bǎojìnzhāitiè

词语释义

南宋曹之格所摹刻的汇刻丛帖,十卷。北宋米芾获得晋朝王羲之王略帖﹑王献之十二月帖及谢安八月五日帖墨迹,因而名其斋为『宝晋』。崇宁三年公元1104)米芾担任无为军知州(今安徽无为)时,曾将三种书法刻于石上,后遭兵火损坏,幸经无为守葛佑之翻刻,而与残石同列官舍。至曹之格任无为通判时,又重行摹刻,并增入藏晋帖及米芾书多种。到咸淳四年(公元1268)刻成,标题为『宝晋斋法帖』。今传本已非原面目了。

民国音标

ㄅㄠˇ ㄐ|ㄣˋ ㄓㄞ ㄈㄚˇ ㄊ|ㄝ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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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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