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人权公约 ér tóng rén quán gōng yuē
儿童人权公约
词语释义
原为联合国于公元一九五九年制定的『儿童人权宣言』,后为唤醒全世界对儿童权益的重视,于一九九○年九月起实施『儿童人权公约』。除保留儿童享有的十项权利,并明定五十四条款项。旨在保障所有儿童自出生前至出生后所应享有的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优先受保护或救济之权等。
民国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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